云南楚雄镇雄县自然资源局招聘以勒陆港新城管理合同制综合执法协管员公告
来源:镇雄政府网 2023-06-30 11:21:44
镇雄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开招聘以勒陆港新城管理合同制综合执法协管员的公告
为全面规范以勒陆港新城建设、严格“两违”管理,镇雄县自然资源局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招聘合同制综合执法协管员,组建以勒“陆港新城”管理综合执法中队。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合同制综合执法协管员20名(岗位根据实际在县“两违”综合执法大队各中队及以勒“陆港新城”管理综合执法中队调节安排)。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处理情形;
2.能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自愿参加以勒“陆港新城”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及县“两违”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承认并执行临时聘用制度;
3.具有镇雄县常住户口,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男性身高1.65米(含)以上,女性身高1.55米(含)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无口吃;无色盲,视力双眼裸视不低于4.50或矫正视力不低于4.80;
4.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辞退、解聘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综合执法协管员情形的。
(三)优先情形
1.具有退伍军人证。
2.具有执法经历。
3.具有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且有5年(含)以上安全
驾驶经历。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30日至7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镇雄县“两违”综合执法监察大队(龙井路148号)。
3.报名所需材料:
(1)《镇雄县自然资源局公开招聘以勒“陆港新城”管理综合执法协管员报名表》纸质版一式二份;
(2)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书原件、复印件(有优先情形的还需提供相应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当场审验后退回本人,复印件一式两份;
(3)本人近期小2寸免冠红底彩色照片2张及电子版本JPG格式;
(4)与报名条件相关的其他材料。
4.资格审查: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人员予以报名。
四、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反应能力、处事能力、沟通能力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经面试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应按通知要求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医院另行通知。体检费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不按要求体检及体检不合格者不予以录用。
六、待遇和保障
(一)录用人员为合同制工人,劳动合同期满后经本人申请,双方确定是否续签。
(二)聘用的综合执法人员发放基础工资1800 元/月(工龄每满一年增加工龄工资100元),生活补贴每人每天30元(用于开办食堂,不发放到个人)。签订劳动合同后,按国家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工伤、生育等“四险”,每人每天报销下乡补贴50元。
七、其他事宜
1.招聘工作由县自然资源局纪检工作人员全程监督。在招聘工作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守纪律,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违纪相关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2.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信息填报不真实或出现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均取消招聘资格;发现以上两种情形,已签订劳动合同,按相关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以上情形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招聘工作期间,应聘人员应保持联络电话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本公告如有变动,以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5.本公告由镇雄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镇雄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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