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理州妇幼保健院招聘2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来源:大理白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公众号 2022-09-27 10:14:54

大理州妇幼保健院招聘2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大理州妇幼保健院(大理州儿童医院)是具有公共卫生性质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建院于1972年6月,是一所集预防、保健、医疗、教学、培训和科研为一体的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因工作需要,大理州妇幼保健院(大理州儿童医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2人。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基本条件

1.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能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作风;

2. 具备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及其他条件;

3. 身体健康,全日制大学本科年龄在28周岁以内;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内;年龄计算时间为2022年9月30日。

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综合考核,择优聘用。

招聘岗位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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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流程

(一)网络报名

1. 报名时间:2022年9月27日—2022年9月29日,非报名时间内投递将不予受理。

2. 报名邮箱:考生请将报名资料发送至dlzfybjy@126.com。

3. 报名提交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临床基因扩增检验技术合格证扫描件(未拿到证书的考生需出示成绩合格单);考生所有报名材料放在文件夹内,文件命名格式:姓名+联系方式。

(二)现场审核

1. 报名成功的考生需进行现场审核,时间另行通知。

2. 现场审核地点:大理州妇幼保健院(大理州儿童医院)住院楼15楼人事科(盛林路5号,新世纪中学对面新四中往东500米大关邑新村);

(1)自行开车的考生,可在导航直接输入“大理州儿童医院”,按导航提示路线即可到达;

(2)乘坐城市公交8路、9路的考生,至新世纪中学站下车往北100米左右,然后右转至新四中往东800米左右即到达大理州妇幼保健院(大理州儿童医院);

(3)乘坐23路公交车的考生,至大理州儿童医院终点站下车。

考核方式

1. 考核方式按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数来确定,达到1:3比例的先笔试后面试,未达到1:3比例的直接面试。按拟招聘岗位数与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2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最终综合成绩由笔试和面试各占50%计算成绩,等额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最低分数控制线为70分。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拟进入体检人员。如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优先录用。

2. 直接进入面试的考生,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不低于70分。

3. 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替补的情况:体检中有不合格的;未按时体检视为自动放弃的。

考核录用

通过考试、体检合格者即招聘录用,体检费用自理,参加相关专业岗位岗前培训。新入职人员实行2个月试用期,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大理州妇幼保健院编外人员聘用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工作纪律

1. 加强监督。本次招聘由大理州妇幼保健院(大理州儿童医院)党总支办公室全程监督。

2. 保密原则。严格管理招聘考试的命题,加强试题的安全保密措施。涉及出题的人员不得泄露题目,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不得泄露与招聘工作有关且需要保密的事项。

3. 回避原则。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涉及与本人亲属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必须回避。

4. 招聘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涉密、徇私舞弊等行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不符合招聘条件,填报虚假信息、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出,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疫情防控

1. 考生应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做好自我健康监测管理;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州外入州考生请按大理州疫情防控要求,实行“落地检”和“3天2检”,即入返州实行“落地检”后,间隔24小时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持身份证、出示“云南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经医院门口预检分诊(体温测试低于37.3℃)方可进入院区;现场审核、签到、笔试、面试均需持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进场。

2. 没有按要求出具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云南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不得进入院区现场审核和考试。

3. 体温测量时有发热者(体温测试≧37.3℃),可适当休息后再次测量体温。低于37.3℃的考生可进入考场,两次体温均≧37.3℃,不得进入考场,且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

4. 核酸检测费用考生自理。

其他事宜

(一)本次招聘由大理州妇幼保健院(大理州儿童医院)组织实施,双向选择,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及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考生在报名时,必须准确、如实提供本人信息,服从工作人员安排,若联系不上而影响后续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委托他人现场审核的考生请提供委托书,写明委托人和被委托人信息、事由等,并签字按手印,被委托人请提供身份证原件办理委托人报名相关事宜。

未尽事宜请咨询大理州妇幼保健院(大理州儿童医院)院办

电话:0872-2196887

0872-2128935。

大理州妇幼保健院

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