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大理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475人)

来源:事业单位招聘网 2021-04-14 16:25:39

  2021年04月14日讯: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大理州事业单位新补充工作人员实行统一考试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经研究,2021年大理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全州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75人,招聘的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大理州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正式报名前,招聘岗位条件可能会有细微调整,因此请各位报考人员在4月21日下载最新的招聘岗位表,选择适合自己报考的岗位。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范围:经批准招聘的全州各级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除外)。

  (二)对象:除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以外,符合岗位条件,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定向“三个项目”招聘岗位的对象须为参加我省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且服务期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

  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与全日制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三)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18-35周岁;

  6.外地报考人员若报考限定生源地或户籍所在地的岗位,须于2021年4月21日前办结户口迁移手续;

  7.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报考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学生;

  3.现役军人;

  4.失信被执行人;

  5.2017年以来被取消录用资格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被认定在各级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时填报虚假信息而被禁考的人员;

  6.2021年4月21日前未办结辞职手续的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7.参加大理州2021年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校园招聘”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

  四、报名程序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

  此次公开招聘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报考人员需登录大理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按以下流程进行报名:

  登录大理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照的电子照片→填写报名信息→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并确认后提交审核→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打印准考证。

  大理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dali.gov.cn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须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云南健康码”,笔试及后续考录环节均须持健康码进场。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须配合考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其中:“云南健康码”为绿码人员,可按要求正常参加考试;“云南健康码”为黄码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云南健康码”为红码非境外入滇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2次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一个月内有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可在解除14天隔离观察后,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报考人员应做好自我防护,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尤其应避免跨省流动导致健康码异常,为正常参与后续招聘流程带来不便。对瞒报、谎报人员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二)报名时间安排

  1.提交报名申请时间

  2021年4月21日9:00至4月25日18:00

  2.资格初审时间

  2021年4月22日9:00至4月26日18:00

  3.网上缴费时间

  2021年4月22日9:00至4月27日24:00

  4.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1年5月17日9:00至5月22日10:30

  (三)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资格初审分别由州级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各县市人力资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采用计算机审核与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特别提醒:因报考人数较多的岗位人工审核时间较长,请报考人员根据提交报考申请时限及资格初审时间安排,及时提交报考申请。如报名24小时后尚未审核的报考人员,可直接与报考的州级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的报名信息无法修改,请报考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将相关信息核对无误。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仅意味着报考人员在网上所提交的报名信息符合报考岗位所设置的资格条件,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还需对其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因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四)网上缴费和准考证打印

  1.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合格后,须于网上缴费时间段内完成缴费。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届时不参加笔试考试的,一律不予退费。

  2.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须于准考证打印时间段内登录大理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招聘计划裁减

  受开考比例限制的岗位,每个岗位的缴费人数与计划招聘数比例应等于或高于3:1才能开考,未达到3:1的,取消招聘岗位或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招聘计划取消和裁减公告于2021年5月6日左右在大理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取消招聘计划报考人员的报名费,清账完毕后将从原缴费渠道退还。

  (六)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考试、资格审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按要求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报考人员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五、招聘程序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21年5月22日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资料】2021年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职业能力测验]

  两场考试连续进行,中途不休息。

  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30日内,在大理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本次笔试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1年版)。根据不同类别的评价需求确定试卷的测评内容,主要测查工作岗位所需要的基本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考试类型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五类。

  笔试加分: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笔试总分加5分;根据《大理州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实施办法》规定,大理州驻军部队军人随军家属笔试总分加5分。报考人员的加分信息在资格复审时予以确认。

  (二)面试(实作)和综合评定

  1.确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成绩公布后,由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各考试类型有效笔试成绩总平均分的80%确定各考试类型的最低控制分数线。

  2.确定面试(实作)人员。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每个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人数按2:1的比例确定每个岗位参加面试(实作)人员。若进入面试(实作)人员自行放弃面试资格,则根据缺额数,从报考该岗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自行放弃面试(实作)人员需向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交书面申请〕。

  3.资格复审。由州级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对进入面试(实作)人员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的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根据缺额数,从报考该岗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4.面试(实作)组织。面试(实作)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测评暂行办法》和《大理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暂行办法》组织实施。其中,州级岗位由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县市(乡镇)岗位的面试由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面试(实作)主要考察报考人员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和职业能力等,满分为100分。面试(实作)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等额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实作)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过程。根据《大理州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实施办法》规定,大理州驻军部队军人随军家属面试成绩加1分。

  根据云组通〔2012〕45号文件要求,在面试(实作)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不含加分)中由笔试成绩占50%和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加权合成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含加分)÷笔试卷面总分×100]×50%+面试总成绩(含加分)×50%

  在计算成绩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通过计算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代入综合成绩的计算表达式中,综合成绩通过计算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 有“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情形的人员优先确定为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若无“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情形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的情形包括: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子女;大理州驻军部队军人随军家属;根据《大理白族自治州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实施细则》规定退出后的三、四级消防士兵。

  (三)体检

  由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级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分别组织进入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参与后续环节。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根据综合成绩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再确定是否按本岗位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考察

  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五)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员,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七)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待遇按照国家和省、州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六、招聘纪律

  (一)报考人员、工作人员和招聘单位须自觉遵守回避规定、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如有违反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规定进行处理。

  (二)此次招聘工作由大理州纪委监委派驻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

  七、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大理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大理人社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它渠道所获取的错误信息造成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照教育主管部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

  (三)所学专业为“小学教育、初等教育、人文教育、师范教育、综合理科教育、数理基础科学、综合文科教育、文史教育、政史教育、史政教育、政治历史教育、历史政治教育、艺术教育、课程与教学论、学科教学、学科课程与教学论、音乐舞蹈教育、音乐与舞蹈、音乐与舞蹈学、艺术硕士”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方向需符合报考岗位从事的教学学科要求。

  (四)因报名系统无法同时采集多个教师资格证专业类型,对教师资格证有要求的岗位,教师资格证专业类型:“体育”和“体育与健康”,“英语”和“外语”,“思想政治”和“思想品德”视同为同一专业。

  (五)报考人员应确保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特别是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凡因报考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并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取消报考资格等一切后果。

  (六)笔试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可以向大理州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笔试成绩查疑。

  (七)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八)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九)郑重提醒:招聘单位和考试机构对公开招聘过程中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请报考人员务必认真学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务必诚信参考,否则成绩无效,并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其他未尽事宜,请在工作时间内与州、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州级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872—2316321

  岗位设置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详见《大理州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监督电话:

  大理州纪委监委派驻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0872-2428265

  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区号0872):

  大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536810(传真:2536810) 

  漾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7525658(传真:7524469) 

  宾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7147346(传真:7141037) 

  弥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384371(传真:8161352) 

  南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742910(传真:8742902) 

  巍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120473(传真:6122593) 

  云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522428(传真:5522428) 

  永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525708(传真:6520037) 

  洱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127050(传真:5127751) 

  剑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521879(传真:4525933) 

  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121517(传真:4121299) 

  州级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电话:     

  中共大理州委办公室          0872-2319915

  中共大理州委宣传部           0872-2319598

  中共大理州委党校             0872-2123121

  大理日报社                  0872-2120817

  大理州教育体育局             0872-2319394

  大理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0872-2316481

  大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0872-2319022

  大理州农业农村局             0872-2316443

  大理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0872-2316182

  大理广播电视台               0872-2147229

  大理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0872-2316648

  大理州民政局                 0872-2209318

  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2-2316353

  大理州司法局                0872-2319405 

  附件:1.大理州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1年版)

  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