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怒江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益性岗位招聘6人公告

来源: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4-04-23 13:22:35

怒江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20〕9号)文件精神,结合怒江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工作实际,报经相关单位审批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6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报名,进行面试测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主要从事怒江州国防教育训练基地综合管理与办公室服务工作。
 
三、招聘条件岗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怒江本地户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道德良好,遵纪守法。
 
3.中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45周岁及以下(含45岁),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人员,有特殊劳动技能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4.已进行失业登记的以下人员(符合一项即可):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脱贫劳动力。
 
5.具备文字处理能力和沟通协调服务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有机动车驾驶证、退役军人优先。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吸毒以及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参加非法组织活动的。
 
5.已经享受期满公益性岗位人员等。
 
6.相关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工资待遇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工资参照州人社、财政相关规定执行,由怒江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放基本工资和州人社局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共同组成。签订劳动合同后,单位依法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五险)。合同期限一次签订一年,中途需要离岗,按照州人社局规定的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规定执行。
 
五、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
 
2024年4月23日—4月30日(8:30—12:00;14:30—18:00)。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人员按照要求填报报名表,并将报名表电子版须在报名期限内发送至指定邮箱njzfzggw@163.com。
 
(三)报名所需材料
 
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A4规格)、本人近期一寸照片2张等相关材料。并填写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见附表)。
 
(四)资格审核
 
招聘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由工作人员在5月8日前进行电话通知并进入面试测评环节;未通过审核的应聘人员取消参加面试测评资格,不再进行电话通知。
 
六、面试和体检
 
1.面试:由怒江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报名应聘者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测试应聘者沟通协调、计划组织、解决问题等能力,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
 
2.体检:面试通过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对自愿放弃应聘资格及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政审:录用前按照相关规定对拟录用人员进行政审。
 
4.录用:体检合格、政审合格后予以录用,试用期一个月。
 
七、聘用
 
经过面试、体检、政审确定录用人选,经研究并符合条件的,经用人单位在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nujiang.gov.cn/tzcjj/)进行拟聘用人员公示,公示期七个工作日,期满无异议后报经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后,依法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
 
八、其他事项
 
1.凡在报名、面试和体检、资格审查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2.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可留备用电话),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的,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3.经筛选简历以后根据择优原则通过电话通知面试。
 
4.本次招聘全程由怒江州劳动就业局进行复审、监督。
 
联系人及电话:祝艳苹,18008862188,办公室0886-3623822
 
联系地址:泸水市大练地街道同心北路2号怒江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楼304室
 
附件: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