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曲靖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公告(含定向招聘计划)

来源:事业单位招聘网 2021-03-30 16:33:59

  2021年03月30日讯:为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贯彻落实《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精神,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明确2021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曲靖市2021年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工作与曲靖市2021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同时进行,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人才、服务发展大局、突出市场导向、体现分类施策、扩大人才开放的基本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工作原则,面向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定向招考,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

  此次定向招聘的对象为参加云南省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且服务期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4月12日及以后出生);

  (二)至今(2021年4月12日)未进入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

  (三)由云南省教育厅公开招聘并取得《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2018年云南省教育厅公开招聘的,且各年度考核合格,截至2021年4月12日仍然在职在岗的“特岗教师”。

  (四)由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招募并取得《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的“三支一扶”人员;2019年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招募的,且年度考核合格,截至2021年4月12日仍在职在岗的“三支一扶”人员。

  (五)由共青团中央(含共青团云南省委及各州市团委)招募服务期满2年及以上并取得《志愿服务证》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国家项目(须在云南服务)和地方项目的高校毕业生;2019年由共青团中央、共青团云南省委及各州(市)团委招募的,且各年度考核合格,截至2021年4月12日仍然在职在岗的参加“西部计划”国家项目和地方项目的毕业生。

  曾经进入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的上述人员,进入后又辞职、辞退的,不属于此次定向招聘对象。

  三、招聘计划

  曲靖市2021年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共20人,其中: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1人、麒麟区2人、沾益区2人、马龙区3人、宣威市2人、陆良县2人、师宗县2人、罗平县2人、富源县2人、会泽县2人。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方式:曲靖市2021年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

  网络报名时间:2021年4月12日00:00—2021年4月16日24:00。

  (二)开考比例

  定向招聘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1的,均可开考。

  (三)报名程序

  网上报名流程:登陆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通过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网上报名管理系统→阅读并同意考生诚信承诺→如实填写信息→确定报考岗位→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电子照片→上传材料图片→提交审核→网上交费→查看交费确认信息→网上打印准考证。

  1.登录报名系统。曲靖市2021年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报名网址为: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qj.gov.cn/wsbm)。考生首次登录时,使用姓名、身份证号和初始密码(初始密码为“000000”)作为登录凭证。为确保信息安全,请首次登录后及时修改密码并牢记,以后登录时使用姓名、身份证号和新密码登录。系统通过姓名和身份证号对考生进行标识,考生登录系统时,必须仔细核对姓名和身份证号的准确性。

  2.录入报名信息并提交审核。提交报名信息主要包括填写信息、确定报考岗位、上传照片、上传图片材料和提交审核五项操作。

  (1)填写信息。报考人员填写信息时,应信守本人在网络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按要求如实填报或选择,并仔细核对有关信息,在填写所学专业时须按毕业证书上所载的专业名称全称填写。

  多个学历证书间的学历信息不能交叉使用(即只对一份学历证书进行校核);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所载专业名称全称为准,与学位证无关,也不能用学校单独颁发的辅修专业证书的专业作为所学专业。

  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所载专业名称全称必须与招聘专业名称全称一致。专业名称中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不同,连接词互换,连接词增减,多、少一个“学”字,最后一个“学”字的增减,英文字母大小写不同,专业前(后)包含“硕士”或“专业”两字等差别的视为同一专业,

  招聘专业后面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考生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专业一致(含括号内专业方向说明);招聘专业没有包含专业

  方向说明的,但考生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后面有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只能将括号前的部分作为所学专业。

  (2)确定报考岗位。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准确录入所报岗位的部门代码和岗位代码后,应仔细查看并确认信息,避免报错岗位。

  (3)上传照片。照片须按要求上传,因照片不合格造成未通过报名资格审核或无法进入考场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内的正面免冠头像电子照片,头部长度占照片长度的2/3左右,不着制式服装或与背景颜色相同的上衣,常戴眼镜的应配戴眼镜,单一颜色背景,无边框,人像清晰,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

  (4)上传材料图片。根据岗位所需条件,可上传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图片。提交人工审核的,审核期内仍可补充上传。系统允许上传的材料图片总数为10张。

  (5)提交审核。提交审核前,须完成相应信息的录入并再次仔细核对,确保各项信息真实、准确,特别注意岗位招聘条件有“其他条件”要求的,须按要求说明自己的情况,并上传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图片。报考人员对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报考信息一经提交或审核通过,不再允许任何修改。因考生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未提交审核的信息为无效信息。

  在报名期间,每天凌晨4:00系统自动关断进行数据备份和维护,5:00再次开通,在此时段内不可进行报名操作,其余时间均可报名。

  3.报名资格审核。报名资格审核是根据报考人员在网络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视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为真实信息而进行的审核,采用计算机审核和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对考生提交的信息与招聘岗位的匹配性进行审核。报名资格主要审核“年龄要求”、“性别要求”、“学历要求”、“学位要求”、“学历性质要求”、“招聘专业条件”、“是否为定向招聘岗位”和“岗位所需其他条件”8个方面与考生提供的报名信息进行比对,确定是否匹配。

  提交审核后,计算机将列出上述8项机审结果,每项审核结果有三种:通过、未通过和需人工审核。8项审核全通过的,则机审结果为通过,可进行交费;若有1个及以上项目未通过的,则机审结果为未通过;若没有未通过项目,但有需人工审核的,由考生自主决定是否提交人工审核,若未提交人工审核,该报名信息为无效信息。

  提交人工审核的,相关工作人员将在提交审核的下一个工作日进行人工审核,考生在提交审核后的第三天可登录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如:4月12日提交人工审核的考生,可在4月14日查询审核结果。

  审核通过的报名信息为有效信息,审核未通过的报名信息为无效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在有效报名期限内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根据网上报名工作程序,在报名结束前2日内报名的考生,若机审未通过而提交人工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如:4月15、16日提交人工审核的考生,分别在4月17、18日查询审核结果,若审核未通过,考生则没有机会再改报其他岗位,请考生把握好报名时间。

  4.网上交费。根据云价收费〔2011〕15号规定,报名考试费用为100元/人。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才能进行交费。交费使用网上交费,不设现场交费点。逾期不交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网上交费时间:2021年4月12日9:00—2021年4月18日24:00。

  交费时,必须在报名系统中点击“网上交费”进入“易宝支付”系统,使用微信或银行卡进行支付。交费完成后,交费信息将立即回传到报名系统中,考生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交费确认信息,若10分钟后还未查到交费确认信息,可拨打易宝支付客服热线查询处理。

  对无人报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须递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等情况的岗位由曲靖市招聘工作主管机关于2021年4月23日在“规定网站”公告。因政策原因导致无法开考的,所交报名考试费在考试结束后1个月内退还到考生交费账户。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缺考或不符合招聘条件而通过报名交费的,一律不予退费。

  5.报名情况查询。报名期间,系统每12小时更新一次有效报名人数,考生可进入报名系统查询各岗位报名情况。

  6.打印准考证。网上交费成功后,报考人员(含免交报名考试费考生)请于2021年5月17日9:00至22日9: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无打印条件的,可到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请求帮助打印。打印中遇到问题,请与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联系,电话:0874—3383190、3383575。

  五、笔试

  笔试成绩仅限当年度有效。

  (一)笔试类别

  此次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1年版)为准。

  笔试试题类别分为5大类11小类,即: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小学教师岗位、中学教师岗位)、医疗卫生类(E类)(中医临床岗位、西医临床岗位、药剂岗位、护理岗位、医学技术岗位、公共卫生管理岗位),每一类别都分别对应考《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每个科目满分150分,总分为300分。

  招聘岗位的专业类别、数量、专业设置与招聘岗位的匹配性、专业名称的规范性及准确性和考试类别等条件设置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并负责对社会及考生解释,受理群众的咨询和举报,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

  笔试考务工作由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负责。

  (二)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21年5月22日(星期六)。

  上午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上午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

  (三)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将以短信方式发送给各位考生,考生也可进入报名系统查询。成绩公布后3天内接受考生分数查疑申请(查疑类型: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考生在符合查疑情形下,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电话:0874—3332026、3332028)申请查疑,逾期不再受理。

  六、学历认定

  (一)国民教育学历,指国家承认的学历。国民教育毕业生(2001年以后的学历证书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上能查询到学历的毕业生)包括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普通高校毕业生(通过普通招生计划录取并在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学习毕业的学生,最典型的特征是毕业证书上注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字样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学历类别”、“学习形式”分别为“普通高等教育”、“普通全日制”)。

  (二)各级各类党校颁发的“学历”证书、各级各类军校未经地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自行面向地方学员颁发的学历、未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远程教育学历、各类学校颁发的“专业证书”、“学业证书”、“结业证书”和不具备高等教育资格的各类单位颁发的“相当于大专毕业”的证书等,均不属于国民教育毕业证书,不能报考“学历性质”为“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和“国民教育毕业生”岗位。

  (三)留学人员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学历学位认证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四)学历认定的程序: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学历查验并打印;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验不到学历信息、又不能提供其他有效学历证明材料的,视为不符合学历资格条件。

  七、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进入体检、考察或面试程序前,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招聘工作主管机关须对拟体检、考察或面试人员的相关报考资格及学历等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在网络报名阶段已经对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和岗位招聘条件做过审核且比对合格,后期现场资格复审对报考人员所持证件等材料原件与岗位招聘条件的一致性进行比对审验,因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和报名资格而填报虚假信息通过报名的,视为违反了诚信承诺,取消本次应聘资格,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一)资格复审的时间及地点

  资格复审起止时间为2021年7月5日至2021年7月6日,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并通知。

  (二)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学位证书要求的岗位提供)、准考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或年度考核表、《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或年度考核表、《志愿服务证》或年度考核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2张近期半寸正面免冠照片及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至今未进入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承诺书》。

  2.尚未还清助学贷款被毕业院校暂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考生,可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复印件上须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毕业院校印章)。

  涉及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的须于报名时上传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交。

  (三)资格复审的管理

  资格审查由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复审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时间和环节查出不符合本次招聘公告及计划表所列条件要求的考生,立即取消拟体检、考察、面试、录(聘)用资格。

  1.资格复审时,由考生本人持相关证件等材料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

  指定地点进行复审。考生所提供的证件等材料原件与岗位招聘条件不相

  符的,视为填报虚假信息,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对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资格复审告知书》。对资格复审未通过的人员,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有义务接受其询问、告知其原因。

  应聘人员故意扰乱招聘工作场所秩序、拒绝或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应聘人员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行为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必须在资格复审前3天提出申请,到相应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考生本人亲笔填写的《曲靖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既不提交《曲靖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又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和违反了诚信承诺,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

  (1)凡笔试科目有缺考的人员笔试成绩视为无效成绩,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时若出现人员自愿(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或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递补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须在通知参加递补资格复审2天(不含通知之日)内,按本公告第七条第(三)项第2款的处理方式处理。

  4.若一次递补无符合条件人员、无人递补或递补后自愿(自动)放弃资格复审的,须按比例递减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确定并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能进行后续招聘程序。

  5.资格复审结束后,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自愿(自动)放弃进入后续

  招聘程序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按本公告第七条第(三)项第4

  款的处理方式处理。

  递补和进入后续招聘程序人员及岗位变动情况由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在“规定网站”公告。

  八、选择以面试方式加试确定进入后续招聘程序岗位除外,曲靖市2021年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不进行面试。

  九、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超出招聘计划人数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确定再次笔试或面试方式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的人员,由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规定网站”公告。

  (一)体检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录(聘)用。体检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综合性医院进行(孕产妇在孕产期可以申请延期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结果须附胸片及结论。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

  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录(聘)用的疾病、病史等真实情况的考生,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二)考察

  根据招聘政策要求,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和有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政审和全面考察,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并提交有两人以上考察组成员签字认可的书面综合考察材料。

  因自愿(自动)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按比例递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由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规定网站”公告岗位变动情况,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情况说明。

  十、公示和录(聘)用

  (一)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聘)用人员,报同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审核后在“规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录(聘)用的,按照管理权限由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书面录(聘)用意见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办理录(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二)在办理录(聘)用手续阶段,由于应聘人员自愿(自动)放弃录(聘)用资格或公示期间有不符合录(聘)用条件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按比例递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由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规定网站”公告岗位变动情况,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情况说明。

  (三)已办理录(聘)用手续的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见录聘用文件)到用人单位报到,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新招聘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首次聘用合同年限不得低于5年),可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管理,工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企业及其他在岗人员须在录(聘)用文件下发后的次月底前办理完相关人事关系转移、辞职等手续。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录(聘)用资格和违反了诚信承诺,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取消录(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本人,同时报备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新录(聘)用的工作人员可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聘)用资格,并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十一、纪律和监督

  (一)曲靖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邀请各级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二)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履行主体责任,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协调、管理。

  (三)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有关投诉或举报须认真调查、核实、处理,并向投诉人或举报人反馈调查、核实、处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四)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应按照国办法〔2002〕35号、人社部规〔2019〕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处理。

  (五)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实行“零容忍”,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或录(聘)用资格,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纪律的,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视情况责令纠正或宣布招聘结果无效。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七)严格管理招聘考试的试题,加强试题的安全保密措施,对在考试与招聘工作中泄题或有舞弊行为的人员,一经发现从严处罚。

  (八)根据《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曲办发〔2018〕23号)文件规定“新招聘的乡镇事业单位人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上级单位不得调动或借用(公开遴选除外),保持乡镇人员队伍稳定”。

  十二、重要提示

  (一)《曲靖市2021年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公告》(含招聘计划表)由曲靖市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qj.gov.cn)、曲靖党建网(http://www.qjdj.gov.cn)(简称“规定网站”)进行公告。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二)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须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健康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笔试及后续招聘环节均须主动出示“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进场,并按要求接受体温测量。

  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须配合考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其中:

  1.“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的考生,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按要求正常参加考试;

  2.“健康码”为黄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来自国内中风险地区城市的考生,需提供考试前3天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或出示“健康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未提供报告(证明)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3.近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14天有效的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和7天有效居家隔离观察证明、考试前3天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或出示“健康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未提供报告(证明)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4.“健康码”为红码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考生须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须全程佩戴口罩,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考试期间,须自觉遵守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的主管机关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联系电话及办公地址:

  1.曲靖市人才服务中心,电话:0874—3331519,地址:麒麟区麒麟北路18号(麒麟花园北,沃尔玛超市对面);

  2.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局,电话:0874—3316769,地址:曲靖市翠峰路83号。

  3.麒麟区人才服务中心,电话:0874—3147876,地址:麒麟区寥廓南路86号(龙潭公园旁);

  4.沾益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电话:0874—3161149,地址:沾益区龙华东路78号(沾益区政府院内);

  5.马龙区人才服务中心,电话:0874—6032613,地址:马龙区龙泉新区锦新路223号(马龙区三中旁);

  6.宣威市人才服务中心,电话:0874—6189648,地址:宣威市龙堡东路606号(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7.陆良县人才服务中心,电话:0874—6082337,地址:陆良县西华路延长线县人社局新大楼三楼;

  8.师宗县人才服务中心,电话:0874—5768113,地址:师宗县通源大街延长线荣海新区(师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大楼四楼411);

  9.罗平县人才服务中心,电话:0874—8732179,地址:罗平县城永康路与白龙路交汇处(宇通壹号院对面);

  10.富源县人才服务中心,电话:0874—4622760、4613509,地址:富源县胜境街道外山口社区长治路北侧(富源县公安局新址后面);

  11.会泽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电话:0874—5688819,地址:会泽县瑞丰路658号(国税局、卫健局斜对面)。

  以上联系电话和地址如有变动,及时在“规定网站”另行通知。

  点击下载>>>

  2021年曲靖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招聘计划表.xlsx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