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云南昭通市鲁甸县面向县外选调高中教师60人公告(一)
昭通市鲁甸县2022年面向县外公开选调高中教师公告(一)
为切实解决鲁甸县高中学校教师紧缺问题,进一步提升鲁甸高中教育教学成效,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县外公开选调部分高中教师,现将选调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本次公开选调拟设高中教师岗位60个,其中西南大学鲁甸振兴中学(鲁甸县第一中学)30个,鲁甸县崇文高级中学30个。具体岗位及科目如下:
(一)西南大学鲁甸振兴中学(鲁甸县第一中学)高中教师30名:语文7名,地理6名,历史6名,生物5名,物理2名,政治4名。
(二)鲁甸县崇文高级中学高中教师30名:政治4名,物理4名,历史4名,生物4名,语文3名,地理3名,数学2名,英语2名,体育2名,音乐2名。
二、选调方式
选调采取公开考试(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三、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范围
鲁甸县外的在职在编教师。
(二)条件
1.思想政治
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2.年龄要求
报考人员年龄限40周岁以下(198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3.学历及业绩要求
须具有下列四项条件之一
(1)双一流高校或原985、211工程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省级师范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非师范院校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
(4)省属师范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还须具备:现在普通高中学校从事高中教学工作且获得市级及以上名师、名班主任、骨干教师称号之一的;或现在普通高中学校从事高中教学工作且2019年以来统测(高考)单科成绩至少有1年位于本市(州)前三名的(报考体育、音乐非统测科目教师,近3年年度考核中至少有1次被考核为优秀;若高考成绩中政治、物理等学科未以单独学科排名,则按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成绩论)。
4.教师资格要求
须具有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
5.专业要求
所有岗位要求所学专业与选调岗位专业一致。
6.以下人员不能参加本次公开选调
(1)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或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近5年以来个人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
(3)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其他不符合公开选调规定的。
四、报名及考试相关事宜
(一)报名相关事宜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21日至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鲁甸县教育体育局五楼会议室。
3.报名时,参加选调人员需持《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所在单位和所属县(区)教体局、人社局签署意见及盖章的《鲁甸县2022年面向县外公开选调高中教师报名表》(若因特殊情况其所在县相关单位签署意见及盖章的报名表在报名时尚未完成的,可先交无签署意见及盖章的报名表,其所在县相关单位所须签署意见及盖章的报名表交表时间可适当延迟,但不得晚于面试前2日);本人所在单位所属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本人所在单位所属县(区)纪委监委派驻教体局纪检部门签署意见的有无处分证明;获得市级及以上名师、名班主任、骨干教师的证明材料;近期免冠照片3张(标准证件照)。
4.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岗位一经确定,不得更改。两所学校分开报名。
(二)笔试考试
1.考试内容:昭通市现行高中教材范围(分科目命题)。
2.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2年7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地点:鲁甸县教育体育局五楼会议室。
3.笔试考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2年7月27日,上午9:00—11:30。
地点:鲁甸县第四小学。
4.笔试成绩公布: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按不同学校相应科目岗位笔试成绩高低在鲁甸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不再另行通知。
(三)面试考试
1.面试人员确定:笔试成绩公示期满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高低,按不同学校科目岗位总数1:1.5确定(达不到面试比例的,笔试参考人数全部进行面试)。
2.面试办法: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
3.面试内容:说课内容选自昭通市现行高中教材,分科目命题。
4.面试其他事宜另行公告。
五、初录人员确定、考察及选岗
(一)面试工作结束后,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满分为100分),按不同学校相应科目高低顺序在鲁甸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成绩公布。
(二)根据考生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照该选调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初录人员。若同一学校同科目岗位最后一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则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初录人员,若上述条件都相同,则加考面试确定。
(三)已初定的初录人员,进入考察程序。
六、其他事项
(一)在笔试环节,选调岗位数与报考人数按1:2设置开考比例,开考比例不足1:2的,按比例相应削减其岗位。
(二)鲁甸县教育体育局负责选调人员的资格复审,如资格复审未通过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三)鲁甸县教育体育局负责初选人员的考察,如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初选资格。
(四)选调人员到岗后必须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否则,取消其选调资格。
(五)选调人员的工作调动相关手续由鲁甸县教育体育局报送鲁甸县人社部门批复办理。
(六)选调人员工作调动后,若无相应职称岗位的,工资等福利待遇按市县人社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七)报考人员报名(笔试)时需提供报名(笔试)前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核验“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色,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应<37.3℃),方可参加。
七、选调人员工作调动后,服务期为6年,如在服务期内调动者,按自动解聘处理。另外可由鲁甸县教体局根据乡镇学校缺编等情况安排一定支教工作,若本人不服从支教安排,同样按自动解聘处理。
八、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公开选调咨询电话:0870-8121594
鲁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鲁甸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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