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嘉兴市农业科学研究院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2年05月18日讯:因工作需要,经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嘉兴市农业科学研究院(简称“嘉兴市农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4名(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嘉兴市农业科学研究院成立于1956年,是一所以应用研究为主的农业科研单位,是嘉兴市政府直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浙江省水稻育种工程技术中心、国家区试站、国家水稻原良种繁育基地的依托单位。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推出岗位3个,招聘高层次人才4名。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所需专业要求 |
学历、学 位要求 |
备注 |
水稻育种 |
2 |
作物学等相关专业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能胜任野外田间工作或南繁育种工作 |
植物保护 |
1 |
植物病理学、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农药学等相关专业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能胜任野外田间工作或植物保护研究工作 |
大小麦育种 |
1 |
作物学等相关专业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能胜任野外田间工作或麦类作物育种工作 |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本次招聘面向全国范围内社会人员和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能吃苦耐劳。
(三)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学历学位等要求。社会人员报考的,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2年5月31日前取得(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
(四)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5月3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形式,报名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5月31日。报名人员请于规定时间内将报名登记表(WORD格式,见附件1)及其他相关材料(PDF格式),以文件夹名为“应聘岗位+专业+姓名”发送至报名邮箱:jxnky@163.com,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纸质报名材料在资格复审时现场提供。所提供材料不全或材料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2.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两份(黏贴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纸质签名);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可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留学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有请提供);
(5)反映个人学术水平的论文、业绩的证明资料(如有请提供);
(6)《个人健康申报表》一份(纸质签名)。
3.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嘉兴市农科院官方网站公布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名单。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要求参考教育部研究生专业目录设置,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不一致的,由招聘单位根据所学专业、从事过的研究经历以及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背景审核确定。
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2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资格复审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复审和考试均由嘉兴市农科院组织实施,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若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超过招聘计划人数1:15倍(含15倍)的,则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若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招聘计划人数1:15倍的,则需进行笔试、面试。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环节。若笔试实际报到人数不足1:15,则取消笔试,直接进行面试。
考试前,招聘单位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审,未通过资格复审的,不得参加考试。
1.笔试。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以拟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为主,本次笔试不提供相关参考用书。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作放弃笔试。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8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
面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以及分析解决问题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面试不合格的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如因疫情防控等其他原因需调整考试方式的,将提前在嘉兴市农科院网站公布信息。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名单将同步公布于嘉兴市农科院网站。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四)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不合格不予录用。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嘉兴市农科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按毕业生报到程序办理,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社会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待遇和各种规定保险。
(七)其他
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的,由嘉兴市农科院研究决定是否安排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五、监督和联系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嘉兴市农科院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由纪检监察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二)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市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执行。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市农科院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事宜将发布于嘉兴市农业科学研究院网站(http://www.jxnky.com),届时报名人员可到网上查询。
联系电话:0573-83778004、83779356
联系人:陈老师、王老师
监督电话:0573-82521345、82228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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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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