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市住房城乡建设稽查中心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08-15 16:46:44

金华市住房城乡建设稽查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综合业务工作兼财务岗位1名
 
二、招聘条件
 
1.金华市区户籍。
 
2.男女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8月1日后出生)。
 
3.大专及以上学历,视频制作剪辑、写作、财务管理、会计学、财务会计教育工作经验者优先。
 
4.具备一定文字功底及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用:受过刑事处罚的;处于党纪、政务处分期间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其他不宜报考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24年8月13日至8月23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报名表(见附件)、提供资格初审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及电子照片等),打包发送到554865460@QQ.com,邮件标题为姓名+户籍所在地+毕业院校(例如:王XX+浙江金华+XX大学+专业)。
 
(二)面试
 
根据报名情况初审后,决定入围面试人员,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1.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
 
(四)公示及录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在招聘工作完成一年内,如需再招聘人员的,可从本次面试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体检、考察录用。
 
四、待遇
 
薪酬待遇按金华市直机关单位编外人员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金华市住房城乡建设稽查中心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联系人:黄女士,咨询电话:0579-82339610。
 
附件:报名表
 
金华市住房城乡建设稽查中心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