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永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选调2名工作人员公告
永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开选调2名工作人员的公告
各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经济开发区、现代农业装备高新区、方岩风景名胜区、江南山水新城党工委,市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委),市直各企事业单位党委:
为进一步加强资规干部队伍建设,优化人员配置,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名额
选调单位(岗位一):永康市自然资源征收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本次拟公开选调城乡规划管理岗位工作人员1名;
选调单位(岗位二):永康市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技术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本次拟公开选调市政工程管理岗位工作人员1名。
二、选调范围
本次选调面向我市范围内已登记备案且在编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参加公开选调的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具备与选调岗位相匹配的实际工作能力,符合以下条件:
1. 具有事业身份,在现单位工作满2年(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7月31日)。
2.除试用期外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身体健康;
4.具体选调岗位对年龄、专业、工作经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1)岗位一:
①年龄要求在1975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城乡规划专业;
③从事城乡规划行政管理工作满15年及以上,且具有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层干部任职经历;
④具有城市规划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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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二:
①年龄要求在1985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给水排水工程专业;
③从事市政工程设计、市政行政管理工作满5年及以上;
④具有给排水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 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或处分期未满或者期满但仍影响使用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 按有关规定,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交流)有其他限制性条件的;
5. 法律、法规规定或不宜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8月24日至2022年9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永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606室,联系电话:0579-89295202,联系人:陈红敏(759734)。
报名时需携带材料:《永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单位证明、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等。
(二)资格审查
根据选调条件,对报名对象的基本条件和资格进行审核。经审查无合格报名人数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该选调名额。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整个比选过程。参加报考人员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综合比选
考试分笔试(占40%)和面试(占60%)两部分,折合总分为100分。笔试主要以考察干部实际工作能力为主,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 1:3比例(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面试对象。笔试和面试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
考察对象按1:1确定。专项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情 况进行全面考察。
(五)择优选调
根据综合比选成绩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选调对象,并办理相关手续。如无合适人选的,可酌情核减选调名额。
五、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中永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实施,选调工作由市纪委市监委驻永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永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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