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遂昌县招聘到村(社区)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保工作人员8人公告
2022年遂昌县招聘到村(社区)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保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我县基层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保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改善和优化基层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保工作人员队伍结构,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委办发〔2017〕46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丽政办发〔2020〕35 号)文件规定,结合遂昌县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到村(社区)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保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全县招聘到村(社区)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保工作人员8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遂昌县户籍(含:现户籍在遂昌、出生地在遂昌、遂昌生源)的2018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大专及以上学历,已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专业不限。
以2022年9月16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的户口所在地。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服从组织安排,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安心从事岗位工作;
3.身心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要;
4.年龄为18至35周岁(1986年9月16日至2004年9月16日期间出生)。
三、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和通过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一) 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楼会议室(遂昌县北街206号)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符合报名条件者填写《2022年遂昌县招聘到村(社区)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保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并粘贴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一张(报名表自行下载)。并提供以下材料:
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已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和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或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及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和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或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须在2022年9月30日前提供职位要求的相关学历学位证书)。
其他报名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接受资格审查。
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须携带上述相关材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书(附件3)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要求一名考生只报名一个岗位,如在入围面试对象中发现多头报名的,将取消面试资格。目前已经在遂昌县编外用工实名制系统内的人员报考别的编外岗位,需征得现工作单位同意,并在报名时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函,隐瞒报名的,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提交的一切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核。
单位根据报考者提供的资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发放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公布。
(三)计划核减与再次报名办法。
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须达到1:2开考比例才可开考,不足1:2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核销该岗位的计划。核减核销计划届时将向社会公告。报考岗位取消的,考生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报名。
(四)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45分,笔试总成绩未达到45分者,不能列入面试对象。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和《健康承诺书》(附件2)参加笔试。
(五)面试
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岗位核减至招聘数不足3名的,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面试对象。如岗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六)体检、考察对象和录取递补库人员确定及递补规则
面试结束后,按考生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先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下同)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建立专职社保员递补库,笔试、面试全部合格人员划入递补库,作为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保工作人员队伍稳定服务的保障,在考录结束1年内,如原招录就业和社保工作人员离开岗位的,将从录取递补库人员中按照总成绩排序和本人意愿经体检、考察合格后递补聘用社保员。
(七)体检、考察
体检由县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工作由各用工单位组织,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体检、考察有放弃或不合格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
(八)合同签订及工资待遇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聘用对象和递补库人员名单并在“中国遂昌”网站公示7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签订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保工作人员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现就业和社保工作人员标准执行,按《遂昌县社保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疫情防控
1.按实际参加首科考试日计算,考前10天内入境人员和考前7天内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2.所有考生进入考点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浙江“健康码”绿码、“行程卡”绿码;
(2)提供本人当天实际参加的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3) 现场测温37.3℃以下(允许间隔2-3分钟再测一次)。高于37.3℃的,应提供当天实际参加的首场考试前24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由专人负责带至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3.考生必须全程规范佩戴好口罩,保持社交距离1米以上,有序入场和离场。
五、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公告、考试成绩、有关通知、公示等信息统一在“遂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suichang.gov.cn/)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2.参加考试人员管理严格按照遂昌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最新规定执行。
3.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参加考试人员管理严格按照遂昌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最新规定执行。
特别提示: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仅在上述网站公布,请应聘者随时自行留意,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本公告由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联系单位:遂昌县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0578-8526331 0578-8520346
附件1:2022年遂昌县招聘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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