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下半年浙江丽水学院专任教师招聘3人公告
丽水学院2022年下半年专任教师招聘公告
因教学需要,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丽水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名。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性质
丽水学院是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岗位代码 |
招聘岗位 |
岗位类别 |
岗位职责 |
招聘人数 |
专业学科 |
学历/学位 |
备注 |
01 |
教师教育学院体育专任教师 |
专业技术 |
主要从事体育教育专业篮球专项课程的教学、教研工作;学校篮球队竞训与师生篮球赛事活动组织工作。 |
1 |
体育学类(篮球方向)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具有国家一级运动员资格 |
02 |
医学院口腔医学专任教师 |
专业技术 |
主要从事口腔专业课程教学、科研及相关管理工作。 |
1 |
口腔医学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
03 |
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政专任教师 |
专业技术 |
主要从事中教法及思政教学、科研等工作 |
1 |
课程与教学论(政、史、哲方向)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中有关规定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基本资格条件以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要求:硕士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1月3日以后出生),博士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6年11月3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职能)的身体条件;
4.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生还需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5.丽水市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需满相关文件或公告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并征得现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和当地组织人事部门书面同意。
四、招聘程序与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信息发布平台
1.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ishui.gov.cn)。
2.丽水学院网站(http://www.lsu.edu.cn)。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12月1日(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报名。邮件主题:姓名+学历学位+专业+应聘岗位。请报考人员邮件发送后及时联系招聘单位,经招聘单位电子邮件或电话确认后方可认定为报名成功。
报考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期间,在公告发布网站下载《丽水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连同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生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及招聘岗位备注和其他招聘条件要求的等相关证件或证明(应届生未取得毕业证的需提供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或学校毕业证明)、电子版的近期免冠两寸照片至报名电子邮箱:lsxyrsc@lsu.edu.cn。
(三)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学校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考人员投送的邮件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确定资格复审人员。
资格复审(现场确认):考试前学校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本人应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通过的,不予参加考试。
资格复审需提供下列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本人签名的《丽水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及海外留学生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生需提供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或学校毕业证明、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4.丽水市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需提供现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和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书面同意书;
5.其他需要证明的材料等相关证件(证明)。
报考人员对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进入考试环节。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不足招聘岗位数3倍的,由丽水学院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是否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
(四)考试
考试采取专业能力测试+面试的方式。
专业能力测试根据岗位需求采取讲课、笔试或技能展示等方式,重点考察应试者的专业水平和技能。专业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试者的综合素质、个性特征、岗位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核了解。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
总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有关情况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考试成绩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总成绩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
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由学校商同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递补则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选择。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指定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招聘岗位身份为报备员额,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拟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在指定网站或公告栏公布,供报考人员查询和社会监督;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在学校相关公告栏张贴公告,请报考人员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丽水学院纪检监察室反映(电话:0578-2271178),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六、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在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七、其他
本公告由丽水学院负责解释。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咨询丽水学院人事处:朱老师0578-2276051。相关岗位咨询电话:教师教育学院体育专任教师岗,鄢老师0578-2271132;医学院口腔医学专任教师岗,徐老师0578-2131183;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政专任教师岗,方老师0578-2299606。
通讯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学院路1号(邮编:323000)。
丽水学院
2022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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