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宁波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211人简章

来源:宁波消防 2024-06-24 15:19:14

2024年宁波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简章

 

因工作需要,宁波市消防救援支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担负消防救援站执勤战备工作,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概况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灭火救援员149人、通讯员35人、消防车驾驶员27人。
 
(二)工作地点:宁波市消防救援支队所辖各消防救援站。
 
(三)工作时间: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工作时执行24小时驻勤制。
 
(四)合同签订:与所在单位签订,首次合同期限为3年,期满根据双方意愿可续签。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男性,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热爱消防事业,品行端正;3.年龄要求:灭火救援员、通讯员岗位,18周岁以上至28周岁以下,出生时间为:1996年7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执勤车驾驶员岗位,38周岁(含)以下,出生时间为:1986年7月1日以后;4.自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5.具备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素质、工作能力和心理素质;6.身体条件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无不良嗜好;7.灭火救援员、通讯员岗位: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伍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政府专职消防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年龄可以放宽至30周岁(1994年7月1日以后出生);8.具备拟聘任岗位所要求的岗位条件;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岗位条件
 
1.灭火救援员岗位: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自愿从事灭火与应急救援工作。
 
2.消防车驾驶员岗位: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消防车驾驶员需持有地方B2及以上驾驶证,驾龄满1年,且驾驶技术合格。
 
3.通讯员岗位:大专及以上学历,熟练操作电脑,掌握常用办公软件,根据要求制作图表、预案等相关工作,具备无人机飞手证书(AOPA、ASFC、UTC)的优先。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名资格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5.曾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7.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中国人民解放军军籍的;8.曾违法违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辞退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9.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10.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强直性脊柱炎等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疾病的;1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12.有精神病家族史的;13.具有不适合从事消防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试、心理测试,体格检查,政治考核等程序组织实施,接受社会监督。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1.报名时间:2024年6月21日—7月5日。2.报名方式:305683479@qq.com进行报名。邮件主题应注明姓名及报考岗位名称。(二)资格审查 主要审查应聘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应聘者报名应提交以下材料:1.应聘报名表一份;2.本人及近亲属户口簿复印件(含父母、未婚兄弟姐妹、配偶子女),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3.高中或同等学历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验证报告(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一份;4.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报告;5.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有效期内的政审证明原件(无犯罪记录证明);6.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7.退伍军人需提供退出现役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政府专职消防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需提供相关证明;8.消防车驾驶员需提供驾驶证,其他岗位提供相关从业资格证书。资格审核不合格,或提交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三)面试、体能测试、心理测试1.面试:考察应聘人员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临场应变,以及入职动机、行为举止等,以非结构化面试的形式开展,面试总分100分,低于60分评定为不合格,不予招录;2.体能测试:进行1000米徒手跑、俯卧撑和立定跳远3个项目的能力测试(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相关项目及标准执行);3.心理测试: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测试“不合格”的不予录用。面试和心理测试合格人员按照体能测试成绩(80%)加面试成绩(20%),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排名,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四)体格检查 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招聘。招聘对象对体检结果持有异议、申请复检的,经支队同意,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五)政治考核 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政治考核要求,重点考核招聘对象的个人基本信息、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奖惩情况、现实表现以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等进行全面审查。
 
 
四、相关待遇
 
经招聘考核通过后,择优录取,招聘人员将组织90天的岗前培训(包食宿,其中45天为集中培训,45天为见习实训)。岗前培训发放培训津贴,岗前培训结束并考核通过后,与队员签订劳动合同,具体待遇为:
 
(一)工作期间食宿由单位按照标准统一提供,每年组织一次健康体检,统一发放制式被装;
 
(二)薪资待遇(含单位、个人“五险一金”)。灭火救援员、通迅员,9-12万元/年;消防车驾驶员,10-13万元/年(薪酬随工作年限、岗位职务调整等逐年增加);
 
(三)实行轮休制,每月轮休天数不超过8天,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制度(根据自身岗位实际和个人情况确定周休、月休、季休);
 
(四)按照《宁波市消防救援支队专职消防员管理规定》及《劳动法》等有关规定办理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等保险;
 
(五)退伍军人兵龄、原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年限经支队相关部门审核后计入工龄。
 
五、报名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根据本人条件,严格对照职位表中各岗位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条件与岗位要求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后果由本人自负;
 
(二)应聘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如发现虚假信息的,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恶意报名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三)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四)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完成各环节操作,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岗位选报并确认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应聘人员所留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五)应聘人员在招聘任一环节有违规违纪问题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专职消防队员报名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