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浙江宁波鄞州区社区紧缺人才招聘25人简章
2022年鄞州区社区紧缺人才招聘简章
为加强我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增加干部储备力量,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社区紧缺人才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宁波市大市户籍;
2.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2年7月20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在国〔境〕外获得的学历或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中心认定)(不含全日制在读学生),需在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证书;
4.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5.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6.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近五年内无违法违纪记录;
7.有志于社区工作,热心社会公益事业,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团队合作的精神,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电脑运用办公软件;
8.鄞州区在职专职社区工作者、党务工作者不得报名;
9.附加分条件:(1)具有全国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面试成绩加3分;具有全国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面试成绩加1分(提供资格证书);(2)具有全日制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面试成绩加3分;附加分按就高原则,不累计加分。
10.户籍、年龄、附加分等时间计算统一截止至2022年7月20日,学历证书于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
11.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将会同相关镇(街道)有针对性地制定培养计划,进行重点培养。试用期满工作一年后综合考评优秀的,可直接纳入社区副职后备人选,并持续跟踪培养。
二、招聘办法
此次招聘分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21日9:00-7月25日16:00。
2.报名方式:(1)报考人员登录宁波人才网(http://www.nbrc.com.cn/)点选事业招考栏目(点击“考试报名”下方的“报名入口”按钮),选择进入“2022年鄞州区社区紧缺人才招聘”页面,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2)上传本人近期拍摄的免冠、正面证件照(上传侧面照片、涂鸦照片、大头贴、自拍照的取消报名资格),jpg格式,照片为30k以内,不大于120×1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上传成功后,请点击“报考信息预览”确认照片是否显示;报名截止前,未上传照片者资格审查不合格。
3.考生请仔细阅读《2022年鄞州区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考试疫情防控公告》(附件1)中关于疫情防控的要求,并下载打印《健康状况报告表》(附件2),如实填写并签字。
(二)资格初审
1.时间:2022年7月26日-7月27日。
2.招聘单位将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7月28日9:00-7月30日16:00考生可登录宁波人才网(http://www.nbrc.com.cn/)点选事业招考栏目(点击“考试报名”下方的“报名入口”按钮),选择进入“2022年鄞州区社区紧缺人才招聘”审核查询,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三)现场复审
1.时间、地点:以公告形式在宁波人才网事业招考栏目发布。
2.如因疫情管控导致时间地点变更,将提前2个工作日在宁波人才网事业招考栏目发布公告。
3.所需资料:
(1)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携带打印的《鄞州区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表》(登陆考试报名系统后,打印信息预览页面)、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党员身份证明等材料;
(2)符合附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须携带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本人未按规定要求参加现场复审,视作放弃面试资格;现场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淘汰。面试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1.2比例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参照招考公务员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由招聘单位酌情决定是否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由各相关镇(街道)组织实施,由各镇(街道)组织专人对考察对象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工作作风、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考察,主要了解考生的工作、生活和遵纪守法及其对社区工作的适应性等。因自愿放弃考察者或考察不合格者淘汰的,由招聘单位酌情决定是否递补。
(七)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者,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异议理由不成立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有异议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有异议且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对逾期不能报到、或发现有不符合录用条件、不服从工作岗位安排者,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已有工作单位的,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手续并取得解除劳动人事关系证明后予以聘用。拟聘用人员不按时(一般为公示结束后1个月内)办理聘用手续或未按规定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作主动放弃聘用资格。
试用期由各镇(街道)负责考核,经考核认定合格的正式聘用;经考核不合格或弄虚作假、不服从组织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本次招聘,如出现无合适对象,允许招聘不足或空缺。
聘用人员非行政事业编制,聘用后的管理和工资待遇按市、区有关规定执行。
有关招聘信息可登陆宁波人才网(http://www.nbrc.com.cn/)和鄞州区民政局网站(http://www.nbyz.gov.cn/col/col1229108413/index.html)查询,网络报名事宜咨询电话:87861637,报考咨询电话:89295781。
宁波市鄞州区民政局
2022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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