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余姚市生态文明促进中心(余姚市水环境治理中心)招聘编外2人公告
余姚市生态文明促进中心(余姚市水环境治理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数及岗位要求
岗位名称 |
招聘指标 |
具体要求 |
机关辅助(综合) |
2 |
1.宁波大市户籍; 2.年龄40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8月26日及以后出生); 3..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能熟练运用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沟通协调和文字处理能力,肯吃苦耐劳。 |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报考人员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大局意识;
(三)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体检、考察、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2年8月30日-2022年8月31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
(二)报名地点:市水利局413办公室(南雷南路315号)。
(三)报名方式: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或户籍证明(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和本人信息页原件)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并填写一式两份《余姚市生态文明促进中心(余姚市水环境治理中心)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后,自行下载),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考试(考试采用面试形式)
面试:根据报名情况,符合报名条件且通过资格审核人员统一组织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成绩。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
面试合格者入围体检。先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考试成绩并列的,则增加客观题测试,得分高者排列在前,下同)确定体检对象。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而空缺的名额,在入围体检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三)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按规定程序和标准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而空缺的名额,在入围体检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
(四)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者为拟聘用对象。经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办理报到聘用手续;有异议的,经核实如不具备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名额按规定予以递补。
聘用后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须服从单位岗位调配安排。
六、其它相关规定
(一)有关招聘政策和具体要求及事项,请仔细阅读本公告。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逾期一概不予受理。报名时,所需证件资料须一次性提供,如缺少或不能提供的,不予受理报名。报考者本人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但还需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二)户籍及学历取得时间统一截止到2022年8月26日。
(三)报考人员接到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报到,无正常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名额按程序予以递补。聘用人员性质为市生态文明促进中心编外工作人员,薪酬待遇按照余姚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薪酬待遇标准执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正式办理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已参加工作的拟聘用对象,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人事劳动关系相关手续。
(四)报名表所填写信息以及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或不实信用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完全符合本次招聘考试相关的防疫标准,凡不能出示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健康码绿码及场所码绿码,或绿码者有相关症状且无法在考试前排除疫情风险的,招聘单位有权拒绝其参加考试。同时,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考试。
(六)本公告由余姚市生态文明促进中心(余姚市水环境治理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4-62518927。
余姚市生态文明促进中心(余姚市水环境治理中心)
2022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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