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市社会福利院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宁波市社会福利院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宁波市社会福利院是宁波市民政局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我院秉持“慈心济弱,仁爱博远”的文化理念,积极培育“慈济心·福苑里”服务品牌,为全市政府特困供养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移交安置的流浪乞讨人员和伤残军人、烈属、孤老复员军人等重点优抚对象、由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未满18周岁的孤弃儿童以及社会老人提供“医、护、康、养”四位一体的专业化服务。致力于打造集医养结合、智慧助养、文化滋养、健康宜养为四部曲的品质保障模式,为服务对象构筑有尊严、有质量的幸福人生。
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要求:
岗位一:财务工作人员1名
1.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具有一定的心理抗压能力、执行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2.具有较好的团队意识、责任意识和保密意识;
3.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持有会计中级证书和拥有相关经历者优先考虑;
4.完成财务科相关会计工作。
岗位二:办公室文员1名
1.具有较强的自我学习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业务拓展能力,有较强的政治意识;
2.认真踏实,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能力、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并熟悉现代化办公软件操作;
3.具有较强的责任感、亲和力和奉献精神,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项目活动策划能力;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行政管理、文秘等相关专业优先,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岗位三:护理员若干名
1.有责任心,能吃苦,对老人、孩子有爱心、有耐心;
2.工作时间,月休4天,法定节假日有加班费;
3.有护理经验者优先,有护理资质证书者优先。
二、招聘周期
公告发布:2022年9月1日—2022年9月7日
三、招聘办法
在报名的基础上,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面试,取面试成绩最高分进入体检确定录用人选。体检合格者,进入试用期。因故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由招聘方决定递补方案。招聘方根据报名人员情况,招录人员进行酌情增减。
四、薪资待遇
1、工资面议
工资福利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资质津贴、项目津贴、餐费、年度考核奖金、五险一金、工会福利等。
2、试用期: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的工资按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发放。
有意加入的伙伴,请于2022年9月7日前将报名资料:近期免冠照片1张、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个人简历、资格证书、工作证明等各项证明材料电子档发送至下方招聘邮箱。
联系人:严老师
联系电话:55874605
招聘邮箱:530589278@qq.com
联系地址:江北区鞍山村安东48号
宁波市社会福利院
2022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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