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浙江省测绘科学技术研究院招聘公告
2022年07月05日讯: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测绘科学技术研究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测绘科学技术研究院为浙江省自然资源厅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厅级。主要承担全省基础测绘服务、地理信息公共服务、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管理技术支撑、自然资源行政执法技术支撑、测绘质量监督检验等方面的工作。单位地址位于杭州市余杭区。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需求为4个岗位共5人,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部分岗位面向2022年应届毕业生招聘(2022年9月30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下列情形者视同对待:1.在两年择业期内(计算至报名截止日)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签订或签后依规撤销,一般无社保缴费记录,人事档案仍保留在毕业学校或各级人才中心、就业指导中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2.初次就业求职期相当的留学人员(2021年10月后毕业,按毕业文书载明的时间认定);3.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由培养学校统一进行就业推荐和毕业派遣,按培养计划应于2022年毕业,有类似初次就业需求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4.按国家政策规定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
其他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统招非全日制研究生及留学归国人员可依据培养计划完成后取得的学历、学位条件应聘,取得相应证书的时限为2022年9月30日前。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和开拓精神;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6.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由招聘单位自主认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一般可接受应聘,并以招聘单位审核意见为准。
对工作经历要求,按照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电子邮件报名。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7月20日16时,应聘人员发送报名电子邮件(邮件主题设为“应聘xx岗位+姓名”)到专用邮箱zjch@zjasm.net,附报名表(附件2)及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劳动合同、相关成果等佐证材料扫描件(PDF格式)。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电子邮件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各岗位将按照符合条件的实际人数组织考试。
3.应聘资格确认。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的岗位,招聘单位确定考试有关安排,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通过资格初审者发放准考证,确认其应聘资格。
(二)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形式为面试。
面试前安排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应携带报名表(贴照片)及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暂未取得的,应提供足以证明其教育情况的证明材料,如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工作经历证明(一般为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记录)、相关成果、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证件(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所提供的材料不全或与应聘条件不相符,取消面试资格。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应聘资格。
面试采用结构化与答辩式相结合的方式。主要考查岗位认知、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和专业素养等,综合评价应聘人员的工作能力以及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复审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相关工作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五)其他
1.应聘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考察、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拟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不再保留其聘用资格。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人员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省自然资源厅网站(http://zrzyt.zj.gov.cn,“政务公开/通知公告”);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资格审查、面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一般在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应聘人员参加面试,必须严格遵守考试场所的疫情防控要求和相关安排。
(四)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88877732(浙江省自然资源厅人事处)。
(五)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56097289(熊老师)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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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测绘科学技术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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