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电子商务促进中心招聘公告
浙江省电子商务促进中心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电子商务促进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电子商务促进中心: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自收自支,机构规格为正处级,单位地址位于杭州市拱墅区。主要承担浙江省电子商务和数字贸易发展趋势及相关理论研究,电子商务法规、规划、政策及有关标准的起草,负责电子商务行业统计、监测以及电子商务管理和公共服务平台的日常维护,承担促进企业电子商务应用,开展电子商务国际交流与合作,跟踪对接电子商务领域投资项目等。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批次招聘需求为1个岗位1人。
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回避的情形;
6.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招聘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对未列入目录的专业,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把握,以招聘单位审核意见为准。
对职业资格、语言能力有要求的岗位,须在报名截止前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语言等级证书。
对工作经历要求,按照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核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招聘单位将结合本单位实际可聘数及招聘人员具体情况,根据本单位聘任办法进行聘任。
二、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4月18日9:00-4月24日16:00。应聘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zjks.rlsbt.zj.gov.cn/)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试办组织笔试的省属事业单位的其中一个岗位(该时间可能尚有较多市县事业单位委托笔试,一般不影响分头报名,但考试时间将有冲突)。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应聘者应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4月18日-4月25日,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4月18日9:00-4月26日24:00。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5倍,否则相应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告知报考人员并退还报名费。
4.应聘资格的取得。已缴费人员在2023年5月18日-5月20日上网(http://zjks.rlsbt.zj.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未按百分之计分的先进行等比例折算),并分别按笔试分占40%、面试分占60%计算考试总成绩。
1.笔试。笔试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院组织,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时间、地点:暂定2023年5月21日(全天),杭州市内。
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客观题)和《综合应用能力》(主观题)。两个科目分上下午进行。
笔试成绩预计可于6月5日前从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能入围面试。
2.面试。面试前安排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所提供材料(证明)不全或与招聘条件不符,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面试由招聘单位自行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入围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和岗位认知。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各岗位根据笔试、面试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若总成绩相同,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入围),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有关办法执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浙江省人力社保厅、浙江省商务厅、浙江省电子商务促进中心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具体岗位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三、纪律、监督和咨询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省电子商务促进中心门户网站(http://www.zjpepc.com,工作动态);
2.浙江省商务厅门户网站(http://www.zcom.gov.cn,通知公告);
3.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专题专栏/事业(省属企业)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通知(笔试、面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一般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省商务厅人事处:0571-87051842;
省商务厅机关纪委:0571-87051147。
(四)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联系电话如下:
浙江省电子商务促进中心:0571-86086038、86089040。
浙江省电子商务促进中心
202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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