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纪委浙江省监委招聘派驻省属金融企业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4人公告
中共浙江省纪委浙江省监委关于公开招聘派驻省属金融企业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中共浙江省纪委浙江省监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驻省属金融企业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企业人员身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与资格条件
(一)招聘数量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省属金融企业纪检监察组一般工作人员4名。详见“中共浙江省纪委浙江省监委派驻省属金融企业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24日后出生)。现为县一级及以上纪委监委(巡视巡察)、法院、检察院、公安、审计、财政、税务、金融等相关党政机关公务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4月24日后出生)。
4.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5.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其中还需具备2年以上县一级及以上纪检监察(巡视巡察)、法院、检察院、公安、审计、会计、财政、税务、金融等工作经历,是所在单位业务骨干。相关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3月31日。
6.身体健康等。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有关说明
1.对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的要求,参考浙江省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2.对工作经历的认定,按劳动(或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
3.对身体条件的要求,采用浙江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4.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尚在任职试用期内的;聘用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以及有其他不适宜招聘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招聘程序与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4月18日9:00-4月24日16:00。应聘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zjks.rlsbt.zj.gov.cn)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同期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院组织笔试单位的其中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4月18日-4月25日,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人员报考资格。
3.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4月18日9:00-4月26日24:00。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8倍,否则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告知报考人员并退还报名费。
4.应聘资格的取得。已缴费人员在2023年5月18日-5月20日上网(http://zjks.rlsbt.zj.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取得应聘资格。
(二)素质测试
素质测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笔试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院组织,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
时间、地点:暂定2023年5月21日(全天),杭州市内。
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客观题)和《综合应用能力》(主观题)。两个科目分上下午进行。
笔试成绩预计可于6月5日前从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招聘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能入围面试。省纪委省监委将通过电话通知入围面试人员,请应聘人员注意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保持畅通。
2.资格复审。入围面试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党员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未参加资格复审、提供材料不全或所提供材料与岗位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面试。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3.面试。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和岗位适应性等。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
(三)体检与考察
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得分排名,按招聘人数1:2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并结合报考资格进行。
(四)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省纪委省监委研究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
应聘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资格复审、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的,由省纪委省监委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1.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http://www.zjsjw.gov.cn),2.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zjks.rlsbt.zj.gov.cn)。
(二)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三)监督机构及联系方式: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省属金融企业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违纪违法举报电话:0571-81051760。
(四)咨询。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0571-87052319、87053526;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附件:中共浙江省纪委浙江省监委派驻省属金融企业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xlsx
中共浙江省纪委浙江省监委组织部
202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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