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浙江衢州龙游县招聘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60人公告

来源: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08-01 09:34:50

龙游县2022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改善师资队伍结构,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结合我县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龙游县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报考对象应具备热爱教育事业、思想政治素质好、身心健康等基本条件,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户籍、学历、年龄、教师资格及专业等具体条件:

(一)户籍要求

1.具有龙游县常住户口(以2022年8月8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或龙游县生源(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的人员。

2.下列人员不限户籍:①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②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毕业生;③配偶为龙游县常住户口的人员。

(二)学历、学位要求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其中龙游县常住户口(或配偶为龙游县常住户口)且具有幼儿教育初级职称或龙游县常住户口且持有园长上岗证担任过园长(不含副园长)的人员可不限全日制。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要求取得相应学位证书。

3.港澳台及国外学历要求提供教育部门的认证证书。

(三)年龄要求

1.35周岁及以下(1986年8月8日及以后出生)。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8月8日以后出生):①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对象;②具有幼儿教育学科一级教师职称及以上;③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幼儿教育基本功比赛获县、区三等奖及以上;④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幼儿教育课堂教学评比获县、区三等奖及以上。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6年8月8日以后出生):①持有园长上岗证且担任过园长(不含副园长)的对象;②在2022年龙游县学前教育规范提升行动中引退的民办园中任教一年以上且现仍在该园任教的专任教师(以社保凭证为准)。

(四)教师资格及专业等要求

1.报名对象应具有教师资格证,或已取得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且普通话等级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2.报名对象所学专业需为幼儿教育(学前教育)、音乐、美术专业(龙游籍报考人员不限专业)。

二、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7月31日起,通过龙游智慧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ly.zjer.cn/index.php)、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www.longyou.gov.cn/col/col1339779/index.html)等媒体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招聘过程中其它信息将及时在龙游智慧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敬请关注)。

(二)报考方式和程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

1.注册及报名

时间:8月1日8:30—8月8日10:00

报名网站:龙游智慧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招聘专栏(zk.lyeduyun.com)。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并按要求上传相关资料,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仅注册未选择报考岗位、或更改个人信息后未重新选择报考岗位的均视为报名无效。报考者填报的资料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信息不实,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资格初审

时间:8月2日9:00—8月9日10:00

县教育局对报考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说明理由。

报考人员可登录考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未通过者可在报名时间段内修改相关信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3.缴费确认

时间:8月3日9:00—8月10日09:00。

考试费用为50元,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考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是否核减招聘计划由县人社部门和县教育部门协商决定。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2年8月12日09:30—8月14日09:30。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录考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时间:2022年8月14日9:00—11:3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试卷组成:笔试内容以学科专业知识为主,适当兼顾教育教学理论和教材教法等公共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

(四)现场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需提供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还应提供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普通话合格证书、职称证书,符合“持有园长上岗证且担任过园长(不含副园长)”、“配偶为龙游县常住户口”、“年龄放宽至40周岁”、“年龄放宽至45周岁”的相关条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及在2022年龙游县学前教育规范提升行动中引退的民办园中任教一年以上且现仍在该园任教专任教师的社保凭证。具体见附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成绩从高到低递补,递补名单于复审结束的当天予以公告。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形式主要为上课和技能展示。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因面试人数较多需分组进行面试,采用修正系数的办法计算最终面试成绩。

具体办法如下:

修正系数(保留四位小数,四舍五入)=本学科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组该学科的考生平均分。

最终面试成绩(保留二位小数,四舍五入)=考生面试得分×修正系数。

2.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

(六)体检: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对象。体检工作按照人社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函》(浙教资中心〔2011〕1号)等政策规定执行,相同体检项目以标准高的为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和放弃录用资格。

(七)考察: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及《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察的,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聘用:考察合格拟聘用的人员在龙游智慧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不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聘用人员按批次、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如总成绩并列,依次按照面试成绩、优秀毕业生层次等条件确定选择顺序。

如在公示聘用后6个月内因公办幼儿园扩班需增配教师的,可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予以递补录取。

三、其它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的幼儿园教师不属事业单位编制系列,纳入幼儿园教职工总量管理,签订劳动合同,由县教育局统一分配至各城区或乡镇公办幼儿园,以乡镇为主,条件相对艰苦,不服从分配人员不宜报考。具体薪酬待遇另行制定,乡镇公办幼儿园待遇高于城区公办幼儿园。

(二)报考人员须持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含本人照片的有效身份证明),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三)报考人员在注册、报名、初审、复审等过程中填写或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四)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于2022年8月9日17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拍照发到指定邮箱(7057363@qq.com),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

(六)报考人员对在龙游智慧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公布、公示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龙游县教育局反映。

(七)龙游县教育局、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本次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龙游县教育局、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八)招聘相关通知和信息只在“龙游智慧教育”或“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网站通知和信息。

(九)本次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各招聘环节具体疫情防控要求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

(十)咨询电话:0570-7024220,招聘咨询时间为工作日的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十一)监督举报电话:0570-7022668。

四、本公告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人力社保局、县教育局研究决定。

附件:龙游县2022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资格复审提交材料目录(1)(2).doc

龙游县教育局

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