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浙江衢州市衢江区招聘公办幼儿园保育员25人公告
2023年衢州市衢江区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保育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保教队伍建设,结合我区公办幼儿园2023年春季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衢江区公办幼儿园保育员25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计划
岗位1 |
城区幼儿园 |
19 |
岗位2 |
大洲镇中心幼儿园 |
2 |
岗位3 |
云溪乡中心幼儿园(含分园) |
1 |
岗位4 |
全旺镇中心幼儿园 |
1 |
岗位5 |
廿里镇中心幼儿园(含分园) |
2 |
合计 |
25 |
二、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组织招聘,招聘全过程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岗位职责
负责照顾好幼儿的饮食起居等事项,负责本班级相关卫生保健工作,配合教师组织幼儿各项活动,严格执行幼儿园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其工作职责,在本班教师指导下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1.遵纪守法,热爱幼教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身心健康。2.协调能力强,会说普通话,善于与人沟通,能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
(二)具体条件:
1.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在衢江区辖区内幼儿园保育员岗位工作两年及以上的学历可放宽到初中学历,以社保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为依据)。
2.户籍不限;年龄在45周岁(1978年1月29日及以后出生)及以下的女性,有衢江区辖区内幼儿园保育员工作经历两年及以上的可放宽至48周岁(1975年1月29日及以后出生)及以下。
3.持有教师资格证或保育员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优先选聘,如聘用人员在聘用时,尚未持有幼儿园保育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幼儿园保育员职业资格证书,否则解除聘用关系。
4.衢江区公办幼儿园在职保育员不可报考。
五、招聘录用程序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本次招聘按照报名、现场资格审核、教育局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衢江区政府网“公告公示”栏(网址:http://www.qjq.gov.cn/col/col1389659/index.html)向社会公布招聘过程的相关信息,明确有关事项及要求。
(二)报名
报名地点:衢江区实验小学联辉楼一楼二(1)班。
报名时间:2023年1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所需材料:报名表,学历、户口本、资格证书、身份证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1.衢江区教育局将在现场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现场发放面试通知单(请资格审查通过人员主动向工作人员索取面试通知单)。
2.保育员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两倍。报名人数不足时,经区教育局研究决定,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不足开考比例的,将相应核减直至核销招聘需求人数。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2.面试内容:重点考察幼儿园保育知识和保育工作常规。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
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相同体检项目以标准高的为准。体检费及交通费用考生自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并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核
体检合格的人员列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区教育局会同学校组织实施。考核结论为合格或不宜聘用。自动放弃考核、考核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和聘用
1.公示: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衢江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上公示3天。
2.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对不能按时报到的,视作放弃。试用期内,经考核,工作表现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衢州市衢江区教育局
2023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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