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浙江衢州龙游县县级公立医院选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人公告
来源:龙游县人民政府-卫计局 2023-09-25 09:14:30
2023年龙游县县级公立医院公开选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建立适应乡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选调制度,逐步形成城乡卫技人员合理流动的良性机制,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我县基层医疗机构公开选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县级公立医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公开选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的方式进行。
二、选调计划
县级公立医院计划公开选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名,具体选调计划详见附件1。
三、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龙游县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编人员。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纪律,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在本县基层医疗机构在编在岗工作满5年(时间截止到2023年9月26日);试用期(见习期)、组织安排进修学习、挂职锻炼、规范化培训和本县卫健系统借用时间可计入工作时间;
6.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9月26日及以后出生),取得中级职称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取得高级职称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资格取得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6日。
(三)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重大信访问题尚在查核的;
5.受处分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6.在工作中出现过四级以上医疗事故未满一年的主要责任人(从发生事故之日起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6日);
7.在工作过程中因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技术水平等问题引起一级医疗纠纷或给单位造成5万元及以上(给予患方的补助、救济费用)经济损失未满一年的主要责任人(从发生事故之日起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6日)。
8.聘用后即形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情形的;
9.按照岗位设置政策规定,报考相应岗位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若不愿高职低聘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选调,分为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确定拟选调人员、公示、办理相关手续等程序。
(一)发布公告
9月22日起,通过龙游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政务公开县卫健局(网址:http://www.longyou.gov.cn/col/col1229113515/index.html)发布选调公告。(选调过程中其它信息将及时在龙游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政务公开县卫健局发布,敬请关注)。
(二)报名
1.报名时间:9月25-26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各选调单位人事科。
3.报名者需带材料:《2023年龙游县县级公立医院公开选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为《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明)、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包括个人信息、执业地点、执业范围及注册时间的页面)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年度考核结果证明等材料,选调岗位有特殊要求的,考生应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每位报名者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资格。
(三)资格审查
由县卫健局会同选调单位对报名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县卫健局将以电话和短信方式通知参加笔试。选调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一般应达到1:2以上,不足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核销)职位。
(四)笔试
1.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确定为笔试对象。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医学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报名人员需持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参加笔试。
(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面试对象,按1:3比例确定。人数不足的按实际确定。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选调资格。面试时间、地点和形式另行通知。
(六)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确定总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由选调单位组织,选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岗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注重工作实绩、业务能力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组还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违纪违规记录、社会信用记录等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考察人选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选调资格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
经考察确定的拟选调人员在其原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
(九)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拟选调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干部使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严格遵守有关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对违反选调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和选调资格。县卫健局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报考人员对职位表中的报考资格条件、具体工作内容等需要咨询的,可按岗位计划表公布的电话直接与各选调单位联系。
龙游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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