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绍兴市上虞区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招聘公告

来源:事业单位招聘网 2022-07-11 10:30:25

  2022年07月11日讯:为进一步优化我区公办幼儿园教师队伍结构,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教师公开招聘规定,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绍兴市上虞区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招聘,拓宽吸引优秀人才从教的途径,切实提高师资质量。

  二、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30名。

  三、招聘条件

  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

  2.1986年7月8日以后出生。

  具体岗位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学前教育、音乐、体育、美术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其中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可非全日制)。

  (2)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备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和二级教师及以上职称,有两年及以上上虞区持证幼儿园任教经历的毕业生。任教经历以到现场资格确认时为准。

  四、加分政策

  为吸引优秀人才,对本次招聘实行加分的优惠政策。具体为

  研究生学历考生加2分,学前教育专业研究生学历考生加4分。

  加分材料现场资格确认当天提供有效。政策加分确定前在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计入总分。

  五、招聘程序

  1.网上报名

  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7月14日下午17时止,将报名表(空白表见附件1)发送到指定邮箱(syqjtj2017@163.com),“邮件名”和“附件”均须命名为“报考岗位+姓名+手机号”(如:幼儿园张三13812345678),否则视为无效报名。同时,切勿改变报名表格式,采用EXCEL格式发送。

  2.资格初审

  根据考生在报名表上所提供的有关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初审不符或有疑问直接邮箱回复告知。

  3.初审结果公布

  时间:2022年7月15日。

  考生登录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4.现场资格确认、缴费

  (1)现场确认时间:

  2022年7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现场确认地点:

  上虞区实验小学上德校区(上虞区百官街道江广路与兰芎路交叉路口)教育发展中心6楼会议室(从学校东北门进入)

  (3)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考生本人随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确认:①《2022年绍兴市上虞区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公开招聘报名表》;②身份证;③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历届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④有师范类要求的提交学校证明;有教师资格证书要求的,提交教师资格证书;有上虞区持证幼儿园工作经历要求的,提交工作单位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有二级教师等相关资格要求的,提交相关资格证书;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原件审核后归还,复印件按上述顺序装订。

  未进行现场资格确认或现场资格确认未通过的考生,不列入考试名单。

  考生在现场资格确认合格后,按考试科目进行缴费,收费标准为每科50元。

  5.笔试

  (1)笔试时间:2022年7月23日上午8:30—11:30。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科目:

  《教育基础知识》(教育理论及应用)和《学科专业知识》(学科知识与教学)

  考生在规定考试时间内完成《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个科目考试。两个科目考试连续进行,两个科目试卷同时下发,同时收缴。

  (4)笔试成绩计算:

  《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考试,满分均为100分,分别以30%、70%进行折算,并以40%折算为笔试成绩,并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教育基础知识分数×30%+学科专业知识分数×70%)×40%

  6.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笔试成绩、政策加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得分相同时,以政策加分、学科专业知识、教育基础知识成绩依次排序为准。

  7.面试

  面试具体细则、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进行课堂教学能力测试、结构化面试和专业技术能力测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分数低于合格分的不予入围体检。面试分数的60%折算为面试成绩,并计入总成绩。

  8.总成绩公布

  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面试成绩。

  总成绩相同时,以政策加分、面试、学科专业知识、教育基础知识成绩依次排序为准,仍相同时进行加测。各项成绩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根据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入围人员。

  9.体检及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人社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标准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同时结合《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函》执行。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缺员,按在该岗位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考察参照中组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进入考察程序有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10.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意见,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签订相关就业协议。

  择岗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逐个选择就业学校。择岗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拟聘用人员按通知时间到绍兴市上虞区教育体育局报到。报到具体事项另行通知。逾期不能报到的、应届毕业生不能取得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并按时毕业的,或发现有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情况,取消聘用资格。因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岗位或被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见习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核为基本合格者,延长见习期。见习期内发现有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患的,经区级及以上卫生部门鉴定不宜任教的予以辞退。符合招聘条件但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在上岗后1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将不予继续聘任教师岗位。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审查覆盖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六、现场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须如实填报《考生健康申报表》(空白表见附件2),当天参加现场资格确认或考试时交现场工作人员。

  2.考生须提前申领浙江“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绍兴场所码”(包含“浙江健康码”、“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报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经现场查验符合要求、测量体温正常、佩戴口罩后方可参加现场资格确认或考试。

  3.考生参加现场资格确认或考试时,需提供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电子版和纸质版均可)。

  4.考生现场测温高于37.3℃的,应提供现场资格确认或考试前24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经现场防疫人员评估同意后,方可参加现场资格确认或考试。

  5.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现场资格确认或考试:①现场资格确认或考试前14天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或21天内有境外旅居史,或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以及次密切接触者,正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观察和日常健康监测的;②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的;③无法出示现场资格确认或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或核酸检测结果异常的;④“健康码”非绿码、行程卡异常且无法排除异常情况的。

  6.省外考生请及时关注“浙江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省外来浙返浙人员健康管理措施”,并在进入上虞时,在高铁站、汽车站等交通站点进行一次落地核酸检测。

  7.如考生刻意隐瞒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将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8.如相关省、市、区防控办出台新的疫情防控要求,则按最新要求执行。

  七、其他说明

  1.教师招聘工作全程在相关单位的监督指导下进行,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日期进行调整,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有关信息。

  3.招聘未尽事项,由上虞区教育体育局按有关规定解释。

  咨询电话:0575-82957912叶老师

  监督电话:0575-82181577

  点击下载>>>

  1:2022年绍兴市上虞区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公开招聘报名表.xls

  2:考生健康申报表.doc

  绍兴市上虞区教育体育局

  2022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