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市教师教育院选聘工作人员2人公告

来源: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10-27 17:39:49

台州市教师教育院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台州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台州市教师教育院决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人数

(一)教师培养研训人员1名;

(二)党务综合管理人员1名。

二、选聘范围

(一)教师培养研训人员:普通中学、教研部门或教师进修部门在编在岗的教师、教研员、研训员;

(二)党务综合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三、选聘条件

(一)报名教师培养研训人员岗位需具备以下条件:

1.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0月27日以后出生),历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2.获得过地市级名师、教坛新秀、教学大比武(优质课)一等奖及以上等荣誉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1年10月27日以后出生)。

(二)报名党务综合管理人员岗位需具备以下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1年10月27日以后出生);

2.具有两年及以上党务工作经历,历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选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有其他不适宜选聘情形的人员。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1月18日(工作日时间)。

报名地点:台州市教育局人事处1207室(椒江区康平路188号),咨询电话:88582150。

2.报名需提供的材料:填写完整的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荣誉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3.经资格审查后,若不足选聘计划数3倍的,则取消该岗位选聘计划。

(二)业务考核

业务考核主要考核综合业务水平与能力,采用笔试(40%)和结构化面试(60%)相结合方式,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结构化面试得分低于75分者不予聘用。

(三)考察

业务考核后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选,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选聘的依据。考察时实行师德问题一票否决制。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业务考核、考察情况,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调入和调出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拟聘用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根据实际情况经研究后可按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递补,最多递补1次。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台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台州市教育局

2022年10月27日

附件 台州市教师教育院选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