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乐清市教育局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赴高校提前招聘115人公告
来源:乐清市人民政府-市教育局 2024-10-18 09:17:22
乐清市教育局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赴高校提前招聘2025届优秀毕业生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大优秀教育人才引进,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研究,面向2025届高校优秀毕业生提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报名条件、岗位与名额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及履职身体条件;
(三)年龄要求在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放宽至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本次报名的应届生指2025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国(境)外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要求毕业时间为2024年8月至2025年7月,所学专业和毕业时间等信息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为准,且由本科毕业升入);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普通高校脱产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与委培委托单位未解除培养协议或解除培养协议后未满约定期限的定向生、委培生;
3.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4.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的人员;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具体岗位与名额、其他资格条件等详见《乐清市教育系统赴高校提前招聘2025届优秀毕业生岗位一览表》(附件1)、《岗位资格条件分类》(附件2)。
二、招聘程序及方式
(一)信息发布
在乐清市人民政府教育专题网站、乐清教育人才招聘网和微信公众号(乐清教育发布)以及相关高校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
时间:10月25日上午9:00-10月31日下午17:00。
网址:https://rczp.yqer.cn(乐清教育人才招聘网)。
报名对象按要求填报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和自我介绍视频(内容包括学习工作经历、报考理由、个人优势和不足、未来职业发展规划等,要求本人出镜,画面清晰,时长不超过3分钟,视频文件大小不超过200Mb)等。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网上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补充材料。
(三)现场确认
1.时间:11月1日9:00—12:00;地点:温州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指定摊位。
2.现场确认(报名)材料:
(1)报名表。如实填写《乐清市教育系统赴高校提前招聘2025届优秀毕业生报名表》(附件4),贴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1张。
(2)身份证。提供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正反两面复印件。
(3)户口簿。提供有效户口簿首页、户主信息页及本人信息页。温州、乐清生源的报考人员可用有迁出地记录的户口簿代替;以高考时具有乐清学籍为报考条件的人员,须提供高中毕业证书。
(4)学历、学位证书。提供相应的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研究生学历的还须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专升本学历的还须提供专科学历证书。学历证书须提供相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的须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的提供录取通知书及课程、成绩等材料。
(5)教师资格证书。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提供与报考岗位学段学科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6)师范类证明材料。专业中含“师范”标注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高考当年当地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书对报考院校所学专业标注师范类的(提供计划书原件,及封面和所在页复印件)或浙江省内和教育部属高校出具的师范证明或省外高校出具含当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师范招生计划材料的师范证明。报考条件中不涉及师范类的报考人员不需要提供。
(7)其他材料。提供“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证书和奖学金证书、学校(学院)出具的综合成绩排名证明材料及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所需提供的荣誉证书或证明等。
所有证书等材料均须原件(证书原件验证后返还,证明材料的原件均不返还)。
现场确认不可更改报考岗位;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的视同无效报名;仅网上报名而未到现场确认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本场招聘会后,招聘岗位计划如未足额完成,则视情赴其他高校继续招聘,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发布。
(四)资格审查和面谈
1.主管部门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报名资格材料对其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2.通过资格审查对象直接进入面谈环节。面谈主要了解报名人员具体情况,评估报名人员与岗位匹配度。
3.根据面谈表现、个人综合情况,按不超过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考核建议人选,同一岗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岗位招聘计划数2人及以上的,如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不足3:1的按不低于2:1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不开考。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面试考核建议人选参加面试考核,请报名对象及时关注并保持手机畅通,无法通知到的以放弃资格论处。
(五)面试考核
1.考核日期初定于2024年11月2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点设在乐清市实验小学滨海校区(乐清市城东街道广厦路185号)。
2.考核形式为模拟课堂教学(满分100分),主要考查考生教学基本功。模拟课堂教学是从教材中抽取一个课题,根据该课题的内容确定教学目标,设计教学方案,实施模拟课堂教学(课堂没有学生),考生通过完成相应的教学任务,来表现自己的教学思想、教学能力和教学基本功。备课时限60分钟,模拟课堂教学时限12分钟。考核设置最低分数控制线,即考核成绩低于75分(不含75分)不予签订就业意向书。
3.考核人选按指定时间地点凭身份证报到、集中(迟到15分钟取消考核资格),抽取考核序号,备课后依次进行考核,统一集中封闭式候考。
4.若同一招聘岗位考核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同分的,视排名情况进行加试,加试采取基本素养面试答辩,时间5分钟。
(六)签订就业意向书。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确定签订就业意向书对象。考试成绩公布后7日内,确定对象按成绩高低(若考试成绩同分的,学历层次高者优先,若仍相同的则抽签决定顺序)为序单向选择招聘岗位对应学校,并与乐清市教育局签订就业意向书;逾期未签人员视为放弃签约资格,可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无递补人员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签订就业意向书后因个人原因解除就业意向书出现空缺名额的,不再递补。
(七)体检与考察。签约人员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具体事项另行通知)。体检同时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和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不合格者淘汰,同时解除就业协议。对体检合格者由乐清市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名额的,不再递补。
签约人员在妊娠期内的,须在体检公告发布后,凭有关孕期医疗证明(妊娠试验或孕期超声检查报告单)主动向乐清市教育局提出延期体检申请,在约定延缓期限内完成体检,否则取消入围考察资格。
(八)公示、聘用。体检、考察合格后,拟聘用对象在乐清市人民政府教育专题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违反报名或聘用规定并查有实据的,则解除就业协议。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一年试用期,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未在2025年8月10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国境外应届毕业生未在2025年8月20日前取得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办理手续的按自动放弃处理。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及“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对应的一流学科的毕业生须在2026年8月10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前不予办理转正手续,转正手续按批次统一办理。
非乐清户籍的聘用对象须在办理转正手续前落户到乐清市。
聘用人员在乐清市教育系统服务年限不得少于6年(含试用期);聘用到乐清市特殊教育学校的对象在本校服务年限不得少于6年(含试用期)。
三、其他告知事项
(一)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号)附件《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研究生专业参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2011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知识库”进行审查。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与职位要求的专业相近、相似的,由报名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佐证资料,证明确实“相近、相似”的,本着“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进行专业条件审查,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从宽认定。专业审查由市教育局具体负责,对存疑的,由市人力社保局、市教育局组成审查小组审查决定。
(二)报考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认定参照上述专业目录执行审查。
(三)本次招聘教师资格证书高级中学文化课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相互通用,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书适用于低学段相应学科,学前教育教师岗位须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四)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五)资格审核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或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且2年内不得参加乐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六)本次招聘报名、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乐清市教育局、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乐清市教育局、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乐清市教育局人事科0577—62529901;
监督电话:中共乐清市纪委乐清市监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0577—62521704。
附件:1.乐清市教育系统赴高校提前招聘2025届优秀毕业生岗位一览表
2.岗位资格条件分类
3.乐清市教育系统赴高校提前招聘2025届优秀毕业生专业资格审查办法
4..乐清市教育系统赴高校提前招聘2025届优秀毕业生报名表
5.综合成绩排名证明(模板)
乐清市教育局 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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