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浙江舟山市普陀区面向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招聘2人公告
2023年度舟山市普陀区面向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更好地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中共舟山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面向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舟委退役军人办〔2021〕3号)要求,经舟山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面向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公开招聘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推出计划2名,具体招聘单位待选岗时公布。
二、信息发布平台
(一)舟山市普陀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www.putuo.gov.cn/col/col1229699512/index.html
(二)舟山市普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http://www.putuo.gov.cn/col/col1636630/index.html
其中,舟山市普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为发布考试、考核、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普陀区(含普陀山—朱家尖管委会)生源并在普陀区(含普陀山—朱家尖管委会)入伍的;
(二)参加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按规定程序录取进入高等学校学习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退役大学毕业生,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2022年秋、冬季退出现役的大学毕业生;
2、2022年12月前退出现役后复学,于2023年取得相应学历;
3、符合相关条件已参加2022年首次报考未被录取的退役士兵,或放弃2022年首次报考的退役士兵。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考采用现场资格审核和网上注册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按以下程序依次进行。
(一)现场资格审核
符合招聘条件的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应先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地点:普陀区安置办(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昌正街169号东港商务中心2号楼14楼1421办公室)。
在现场资格审核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的入伍通知书、身份证、户口本、退役证、学历证明原件及近期免冠一寸证件照两张,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无正当理由而本人坚决要求中途退役的和在服役期间被记大过(含)以上处分的不得报考。
(二)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3年4月21日9:00-4月25日16:00。 网址:http://qssy.zjks.com
现场资格审核完成后,报考人员应按时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并完成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三)网上缴费
时间:2023年4月21日9:00-4月26日24:00。
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3年5月19日-5月21日。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可上网(http://qssy.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和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3年5月21日,共2个科目。
具体考试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30 《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2:00—3: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其中,《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客观题,《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题,满分均为100分。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第二代身份证和2B铅笔等考试用具,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考核主要结合在部队的表现量化计分,具体考核按照市安置办制定的办法实行,并在舟山市普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公布。
根据笔试和考核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考试科目数×50%+考核成绩×30%),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名单公布后,如有人放弃面试资格,不予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上另行通知。
考试、考核工作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排名按招聘职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考试科目数×50%+考核成绩×30%+面试成绩×20%。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若总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若还相同的,则进行加试。
六、体检、考察
体检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标准按照中组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普陀区安置办负责组织实施。
七、选岗、公示和聘用
(一)体检、考察结束后,组织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如有人在选岗之前放弃,根据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在选岗之后放弃,均不再递补。
(二)对确定的拟聘用人选,在舟山市普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查不影响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事业单位编制。拟聘用对象公示后,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的取消聘用资格。办理聘用手续前,拟聘用人员须出具退役补助金缴收凭证。
八、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普陀区安置办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3023153、3015233,监督电话:0580—3023056。
舟山市普陀区退伍军人和军队
离退休干部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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