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招聘公告

来源: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2023-09-18 10:45:15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2023年下半年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以下简称“总站”)是生态环境部直属事业单位,于1979年底由国家批准建立,1980年正式组建,主要职能是承担国家生态环境监测任务,引领环境监测技术发展,为国家环境管理与决策提供监测信息、报告及技术支持,对全国环境监测工作进行技术指导。是全国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中心、数据中心、技术中心、质控中心、培训中心和研究中心。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总站在支撑生态环境保护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重点任务中,作为国家环境监测“排头兵”发挥“一总多专”牵头作用,高效组织完成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和国家空气、水、土壤监测事权上收,基本建成“国家考核、国家监测”的运行机制和涵盖水、大气、土壤、生态、噪声等多领域多要素多指标国际领先的国家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空气质量精细化预报技术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总站现有中国工程院院士总顾问1名,在职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人,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占61%,研究生学历人员占83%,45岁以下人员占79%,中共党员占70%。设有环境监测技术与方法标准、大气环境监测、水环境监测三个首席科学家团队,形成管理、技术、科研三条人才发展序列。1人获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多人获生态环境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生态环境监测“三五”人才称号。十四五以来,按照“国际一流的研究型监测机构”新发展目标,总站积极培育监测科研人才, 1人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青项目支持,多人荣获高层次人才奖励或计划支持。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7个岗位、25人。其中,直聘岗位1个、1人,为“生态质量监测与评价”岗位;劳务派遣岗位16个、24人。工作地点均在北京。
 
以上岗位均无事业编制,不解决北京市户口,按照《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聘用人员管理办法(修订)》相关要求招聘并管理。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志投身国家生态环境保护事业;
 
(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品行、职业素养和认真负责的敬业精神;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知识及技术能力;
 
(五)身心健康,有较好的团队协作能力,能适应高强度工作压力和经常出差;
 
(六)除岗位另有要求外,原则上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9月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8年9月及以后出生),特殊情况另有规定;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法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招聘程序
 
(一)应聘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0月13日。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不接待来访。应聘人员登录总站官网(http://www.cnemc.cn),在诚聘英才栏招聘公告中下载招聘报名登记表,全面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粘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把身份证、最高学历与学位证、招聘条件相关证明、岗位专业相关代表作、科研水平/工作业绩/奖惩情况等材料及个人诚信守纪承诺书分别扫描为PDF格式文件,并整理成一个压缩包文件,检查无误后,将报名登记表和压缩包文件一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shzp@cnemc.cn,邮件主题、报名表及压缩包文件均命名为“招聘岗位代码+姓名”。
 
3.报名要求
 
每名应聘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岗位,不得兼报多个岗位,如同意服从调剂,可在报名表调剂岗位栏中注明服从调剂岗位及代码。收到报名邮件回复,则视为报名成功。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与应聘报名在公告发布期间同步开展,根据报名人员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符合情况,确定参加考试人选。报名信息不全或多次重复报名者不予考虑。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同一岗位招聘多人的,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多于拟招聘人数、能够形成有效竞争的,按照实际人数开考;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等于或小于拟招聘人数、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相应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三)招聘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报名结束后,以电话、短信或邮件等形式通知考试形式、时间及地点。
 
1. 笔试。笔试试卷分为“综合素质测试”和“业务水平测试”两部分。其中,综合素质测试重点考察逻辑思维及综合分析等方面能力,业务水平测试重点考察岗位履职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总分值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 面试。通过笔试合格线要求的,按岗位分别排序,并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每个岗位招聘人数5倍的人员进入面试。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数低于1:5比例的,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
 
笔试与面试具体安排等,将在总站官网公布。
 
(四)考察体检
 
对面试合格的考生,各岗位按照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3:7比例计算得出)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和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同分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入考察和体检环节。
 
(五)录取公示
 
综合考虑考试、考察和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岗位和人员信息在总站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六)正式聘用
 
公示结束且无异议人员,组织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
 
四、相关说明
 
(一)此次招聘人员,工资绩效、福利待遇比照在编人员执行。对表现突出的劳务派遣人员,如取得高级职称或博士学历学位,或取得中级职称后在总站工作不少于5年,符合考核要求的,可优先选聘直聘岗位。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填报有关信息,按要求提交廉洁守纪承诺书,如发现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行为,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解除相关协议或合同约定,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应聘人员应保持电话畅通,密切关注招聘信息,由于个人原因无法联系影响招聘的,后果自负。各环节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四)考试安排及其他未尽事宜,将在总站官网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温老师  010-84943012
 
高老师  010-84943014
 
监督电话:010-84943118
 

附件: 1.中国环境监测总站2023年下半年招聘岗位信息表.xls

2.中国环境监测总站2023年下半年招聘报名登记表.docx

3.应聘人员诚信守纪承诺书.pdf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