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浙江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高层次卫技人才招聘41人公告

来源: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6-01-13 09:04:37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24〕72号)、《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流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台人社发〔2015〕107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始建于1940年,是一所集医、教、研、康复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是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城市医疗集团牵头单位,下辖19家成员单位。为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和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台州学院医学院附属医院,温州医科大学、杭州医学院、九江学院医学院教学医院。医院实行双院区一体化运行,总建筑面积28万平方米,设有34个临床科室、11个医技科室,拥有胸痛中心、卒中中心、急诊创伤中心、危急重症孕产妇救治中心、危急重症儿童(新生儿)救治中心。委羽山院区遵循现代化服务理念,改善医疗环境,全面提升服务能级和医疗质量。横街路院区重点服务老年、妇、儿群体,持续深化老年医学、妇女保健、儿科诊疗等特色专科建设,提供更贴近家庭需求的全周期健康管理与温馨便捷的人性化服务。2025年,医院荣获全国“美丽医院”建设创新案例。

二、招聘岗位与条件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32个岗位41人,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岗位要求见招聘计划表(见附件),或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1.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https://www.tzrmyy.cn,人事招聘专栏);

2.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s://wsjkw.zjtz.gov.cn/,公告公示栏);

3.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rsj.zjtz.gov.cn,事业单位招聘专栏);

其中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人事招聘专栏为发布相关招聘信息及简历投递的唯一官方平台,招聘简历投递以此为准,通过其他网站投递的简历无效。

(二)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有工作经历者要求既往无重大工作失误或差错,无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医德医风问题;

7.报考对象若为台州市范围内医疗卫生单位在编正式人员,需取得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8.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各岗位所列的学历专业范围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目录进行设定。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新旧专业可认定为同一专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一般可接受应聘,并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境外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严格落实住培合格人员在医疗机构范围内就业享受“两个同等对待”政策: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单位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四)招聘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均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编制,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部分博士、高级职称等高层次人才也可实行年薪制待遇,具体以双方聘用合同约定为准。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

1.“招聘计划1”(指招聘博士或高级职称的7个岗位共12人,下同)2026年全年实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视具体报名情况,不定期组织考试(专业面试+综合面试),不设最低开考比例。

2.“招聘计划2”(指招聘医学类硕士研究生等高层次卫技人员的25个岗位共29人,下同)将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考核,开考比例为1:3,若报考且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计划数。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月21日24时。

3.“招聘计划1”和“招聘计划2”均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4.报名方式:应聘者应在报名截止日期前登录“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人事招聘专栏(https://job.tzrmyy.cn/home/account/)进行注册,并根据系统要求选择对应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以第一志愿为准)。应聘者务必按要求填写信息并上传完整的附件材料。2025年10月23日(含)以后已在系统中投递过简历的,无需重复投递。

5.注意事项:

(1)应聘者应根据岗位条件,按照系统显示的报名表,完整准确地填写个人简历并选择个人诚信声明后提交。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写简历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单位有权在应聘流程的任一环节中取消资格。若系统中要求必填项目填写不完整、信息空缺,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

(2)因未达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职位。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招聘计划1”由于全年实施,原则上不设具体的资格审核截止时间,由医院在审核后直接联系应聘者;“招聘计划2”截止2026年1月21日24时;

2.注意事项:医院根据“招聘计划2”的岗位所需条件,根据应聘者个人填报的信息,在报名期间同步进行线上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将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系统和短信方式通知应聘者,应聘者应按通知要求及时回复相关信息,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者视作个人放弃,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基于个人诚信原则,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任一环节发现人员资格不符合要求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并纳入医院招聘黑名单。

(三)考试考核

考试方式包括笔试和面试,其中面试包括专业面试和综合面试两个环节。笔试、专业面试、综合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

“招聘计划1”:采用面试方式进行考核;其中专业面试成绩占40%,综合面试成绩占60%。

“招聘计划2”: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其中笔试成绩占40%,专业面试成绩占20%、综合面试成绩占40%。

1.笔试

笔试仅限“招聘计划2”相关岗位,内容为与应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以客观题为主,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底排序,按1:8的比例确定入围专业面试的人员名单,笔试人数不足入围面试比例要求的岗位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若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入面试名单。具体科目、考试时间安排等将在考试通知中公布。

2.面试

面试分专业面试和综合面试两轮进行,具体时间由医院通过招聘系统或短信通知入围人员。

(1)专业面试

专业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专业素质、业务能力和团队融合潜力等。

根据专业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招聘计划1”按实际参加人数全部进入综合面试;“招聘计划2”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综合面试人员名单。专业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进入下一环节。专业面试70分及以上人数不足入围综合面试比例要求的岗位,按实际人数参加综合面试。

(2)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学术能力、实践经历和与招聘岗位的匹配性等因素。综合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3.总成绩

“招聘计划1”的总成绩按专业面试*40%+成绩综合面试成绩*60%计算。“招聘计划2”中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40%+专业面试成绩*20%+综合面试成绩*40%计算。总成绩相同的,“招聘计划1”按专业面试成绩排序;“招聘计划2”按面试成绩(含专业面试、综合面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面试成绩都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序; 总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的,增加面试。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最终进入体检与考察人员的名单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结合岗位招聘数按1:1比例确定。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由医院组织,在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通过实地、函调、访谈、电话沟通了解等多种方式进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医院根据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等情况,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并报送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社保局,并在市人力社保局官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在4个月内按规定程序办理入职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未按时办理的视为放弃。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新进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递补

应聘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医院可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每个岗位仅递补1次。

四、其他事项

为方便资格审查工作,招聘计划表中年龄条件“38周岁及以下”,是指1987年01月12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等材料的取得时间截至2026年1月12日止。其中全日制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毕业学历、学位证书和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通过规培结业考核)取得时间可延迟至2026年10月31日。“招聘计划1”报考人员的现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需在面试之日提供,“招聘计划2”报考人员的现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取得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21日24时。

(二)有执业资格准入要求的岗位须在录用两年内取得准入资格,否则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报考人员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码报名。参加考试时须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应及时补办或携带有效期内的护照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出具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五)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六)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教处(0576-88536397)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五、监督与咨询

(一)监督

台州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0576-88320661;

台州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6-88511069、0576-88511060。

(二)咨询

地址: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西城街道九澄大道158号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委羽山院区5号楼7楼);

邮编:318020;

联系电话:0576-84016978;

邮箱:rsk8787@163.com;

联系人:王老师。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

本公告由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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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2026年卫技高层次人才招聘计划1(博士、高级职称人员)

2: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2026年卫技高层次人才招聘计划2(硕士研究生)

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