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参加2025年省校合作赴知名高校引才71人活动公告

来源:六盘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10-23 10:37:22
  六盘水市参加2025年省校合作赴知名高校引才活动公告
  根据2025年贵州省校合作赴省外知名高校引才活动(以下简称“校招”)安排,结合全市事业单位用人需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企事业单位人员。为确保引才工作规范有序,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人才引进原则及程序
  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事业单位岗位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综合评审、体检及考察、会议研究、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企业岗位人才引进由企业按要求开展自主引聘,切实提高引才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二、引才计划及岗位
  本次校招六盘水市共收集人才需求71人。其中,事业单位人才需求53人、企业人才需求18人。具体引才岗位和要求详见《六盘水市2025年省校合作赴知名高校引才活动事业单位岗位信息表》和《六盘水市2025年省校合作赴知名高校引才活动企业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表》)或登录贵州人才博览会网站查看(网址:https://rc.guizhou.gov.cn)。
  三、引进对象及基本资格条件
  (一)引进对象
  本次引才面向社会公开引进符合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详见《岗位表》(附件)。
  (二)引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专业素养好,熟悉有关政策法规和行业发展情况,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三)年龄条件
  市直事业单位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7年10月31日及以前出生);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9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本科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94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各市(特区、区)引才年龄条件以属地引才办法要求为准。
  (四)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辞退未满5年的。
  5.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
  6.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的。
  7.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8.截止2025年10月31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
  9.截止2026年7月在读的非2026届毕业生或服现役人员。
  10.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11.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需回避情形的。
  12.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有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13.2022年以来参加六盘水市各级公开招聘(人才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考核)时,进入面试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
  14.尚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的省内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凡通过急需紧缺人才“绿色通道”政策引进到事业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得重复享受“绿色通道”引才政策支持。
  15.不符合引进要求、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1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四、引才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贵州人才博览会官网、六盘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六盘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等各类媒体平台对外发布引才公告。
  (二)报名
  报名采取线上线下同步的方式进行。应聘人才可直接在校招活动现场咨询和投递简历,也可通过各用人单位所预留联系方式对接引才事宜。报名时间以用人单位发布报名时间为准,原则上不超过2025年10月31日。
  (三)资格审查
  按照引才公告明确的资格条件,各用人单位对照属地引才办法进行资格审查,及时在用人单位官网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
  海外学历根据QS世界大学排名、英国泰晤士报高等教育副刊、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发布的排名等进行综合认定,并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留学归国高校自设学科等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资格条件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选定参考目录,且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率达到70%,可纳入报考范围;岗位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的,对属于该二级学科专业研究方向且课程相同率达到70%以上的一级学科,可纳入报考范围。考生在报名时,应提供所毕业院校的有关课程证明及专业课程成绩单,在提供的课程证明上需对专业课程相同率或相近率达到比例的情况进行说明。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才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无效证明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可随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四)综合评审
  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综合评审,采取面试、专业测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授课(试讲)等方式评审。引才评审相关信息在用人单位官网发布。
  报名人数大于35人,采取“线上初评+线下考核”评审方式,按照单个岗位数与进入线下考核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线下考核人员;少于35(含35)人的,采取“线下考核”评审方式。
  (五)体检及考察
  按引才计划与综合评审成绩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体检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时间和地点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贵州省有关规定,采取查阅个人档案、实地考察、与被考察对象交流等方式进行。
  (六)会议研究
  由同级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请同级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录用人员。
  (七)公示及聘用
  经资格审查、评审考察、体检、会议研究合格的报名应聘人员,确定为拟引进聘用人员,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单位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在引才方案中已明确递补事宜的单位,在拟聘人员备案前出现空缺岗位的,经单位党委(党组)研究后,可在主管部门指导下按照评审成绩高低顺序进行最多2次的递补。
  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五、纪律要求及其他事项
  (一)纪律要求
  1.引才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用人单位党组(党委)要在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认真履行好引才主体责任,科学制定工作方案,严密组织实施,严格时间节点推进工作,确保引才质量和效果。
  2.各用人单位要全面贯彻落实人社部发〔2024〕57号要求,严禁因人设岗、人情引进、违规引才,对违反上述要求引才一经查实的,取消引进人员聘用资格,并视情况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确保事业单位引才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实效性。
  3.应聘期间,应聘人员电话要保持畅通,以便联系。在用人单位发出各项事宜通知时限内,不按时限规定要求参加或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其他事项
  1.本次引才岗位的专业名称参照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设置参考目录》及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设置。报名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对专业设置有疑问的,可以直接拨打引才单位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了解。
  2.用人单位结合实际开展线下洽谈和评审工作。
  3.本《公告》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各引才单位和相关市(特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六盘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
  4.各引才单位、政策咨询、报名等问题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内电话咨询(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咨询电话:六盘水市人才服务中心(0858—8691029);六盘水市人才服务热线(0858—96567按3)。
  六枝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0858—5328069)
  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专技科(0858—3635541)
  水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0858—8935678)
  钟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专技股(0858—6128215)
  附件1:六盘水市2025年省校合作赴知名高校引才活动事业单位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六盘水市2025年省校合作赴知名高校引才活动企业岗位信息表.xlsx
  六盘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