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黑龙江大庆市林甸县卫生系统所属事业单位招聘70人公告
2022年林甸县卫生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我县卫生系统所属事业单位用人需求,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70人,详见《2022年林甸县卫生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7月26日以后出生,含当日);具有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1年7月26日以后出生,含当日);符合黑政办明传[2020]13号文件规定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6年7月26日以后出生,含当日);
(四)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详见《2022年林甸县卫生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报考使用的学历毕业证上所学专业与岗位的需求相一致;
(五)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执业证书、职称等条件;
(六)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八)符合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现役军人;
(三)新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最低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四)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五)林甸县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计划内已经签约的医学毕业生、林甸县已被聘用的省招乡镇卫生院医学毕业生、林甸县已被聘用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专业技术人员、林甸县全科医生特岗已经签约的医学毕业生;
(六)按照政策规定,与所报岗位有回避关系的人员;
(七)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方法及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费缴纳、准考证打印等均通过网络进行。
(一)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可在2022年8月4日9:00至2022年8月8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http://218.8.8.42:6490/ldrsj),按要求填写报考信息、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可以在网上报名期间进入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或修改报考信息;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网上报名期间完善报考信息或选择其他适合岗位,重新提交报考申请。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提请仲裁,仲裁通过才可进行网上缴费;仲裁未通过的将取消该岗位报名资格或改报其他适合岗位。
(三)网上缴费。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文件规定,笔试费用每人45元。通过网上资格审查(含仲裁)的报考人员,可在2022年8月9日9:00至15: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通过网络支付笔试考试费。考试费支付成功即为报名成功。对未按规定时间全额缴纳笔试考试费的视为报名未成功,不能参加考试。
(四)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请于2022年8月18日9:00-15:00时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按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如受疫情影响,可能推迟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以林甸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告为准)。
(五)报名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系统到期关闭后资格审查同时结束,报考人员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不能再提交审核。考生网上报名时,需要认真阅读填写说明,并详实准确地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如因信息填报不实不能通过资格审核的,造成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将缩减招聘计划,合并或取消招聘岗位,对紧缺或急需岗位,经县委县政府相关会议研究,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考人员应于2022年8月10日登录林甸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dian.gov.cn),查询本人报考的岗位是否因未达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取消的请按林甸县人民政府网站上通知要求办理,未按要求及时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黑政规[2018]17号、黑政办明传[2020]13号文件加分政策的考生,填写报名信息时必须在“符合加分条件信息”栏目进行选择标注,未标注的视为无加分项目。
四、招聘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公开考试与组织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考试时间120分钟。主要测试岗位所需专业知识、职业素质、综合能力等。
2、笔试成绩。笔试成绩100分。
3、笔试加分政策。笔试加分政策按黑政办发[2013]42号、黑政规[2018]17号和黑政办明传[2020]13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符合加分人员需在笔试前进行加分确认,具体要求详见有关说明项。同时具备多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一个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服务期满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7月26日(含当日)。
4、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二)面试
1、筛选原则。笔试结束后,各招聘岗位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同一岗位入围线上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该岗位面试人选数量。
进入面试人员,在面试前要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地点详见林甸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现场资格确认需考生本人提供以下材料:
(1)《2022年林甸县卫生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场资格确认表》1份(附件2);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有户籍要求岗位的考生,须同时提供户口簿原件及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022年高校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学历层次、毕业时间和专业等情况的证明1份,在2022年8月31日前提供报考相应的学历毕业证,逾期不能提供的视为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4)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港澳台学习和国外留学归来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所学专业与岗位计划表名称一致;
(5)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6)档案保管证明(档案存放在黑龙江省各地人才部门的考生,可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龙江人才”,点击登录→输入姓名及身份证号→进行人脸识别验证→我要办→出具证明,提交审核后生成存档证明打印即可);
(7)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另须提供编制所在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8)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须另提供退伍证原件、复印件,我省批准入伍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出具的证明材料或退伍档案中入伍和退伍材料复印件,以及县(区)级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自主就业证明;
(9)《2022年林甸县卫生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1份(附件4);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未能按规定提供上述材料,影响资格确认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并从该岗位考生中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若递补入围线上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资格确认人选数量。
经现场资格确认,对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岗位,将缩减招聘计划,合并或取消招聘岗位;对紧缺或急需岗位,经县委县政府相关会议研究,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2、面试方式。原则上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
4、面试其他要求。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请随时关注林甸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dian.gov.cn)。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百分计。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与体检、考核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若同一岗位入围线上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若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笔试方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等文件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核与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有问题反映并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不予递补。
(六)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聘用程序办理聘用、落编手续。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服务期5年(含试用期)。
五、有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中年龄、学历、户籍、符合加分政策时限、执业证、资格证取得等时间计算截止到2022年7月26日(含当日)。
(二)年龄放宽审核和笔试加分确认
时间:2022年8月15日8:30-11:30
地点:林甸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林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院内)。
1、年龄放宽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以下对应材料:
(1)符合黑政办明传[2020]13号文件规定,以疫情防控一线编制外医务人员身份报考相关岗位且年龄超过35周岁人员,须提供服务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姓名、身份证号、参加工作时间、考核结果、经办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同时,提供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审批件原件及复印件;
(2)以“具有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身份报考相关岗位且年龄超过35周岁人员,须提供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下列对应证明材料:
(1)我省“项目生”须提供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及服务协议、证书等佐证材料(证明应包括姓名、身份证号、项目生类别、服务起始时间、服务单位、服务岗位、考核结果等);
(2)我省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市级人社部门(含公益性岗位主管部门)及服务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及劳动合同等佐证材料(证明应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公益性岗位工作起始时间、工作单位、工作岗位、考核结果等);
(3)由我省各级兵役机关征集入伍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的,须提供批准入伍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出具的证明材料,退伍证、毕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根据黑政办明传[2020]13号文件规定,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在现单位工作满3年且考核合格,经所在单位推荐、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报考乡(镇)、县(市、区)和市(地)以上单位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须提供服务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附件6)(明确参加工作时间、考核结果,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同时,提供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审批件原件及复印件。
离开享受加分政策岗位超过3年(2019年7月26日前)的人员,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确认须由报考人员本人现场提供有关材料,不按时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三)受疫情变化影响,可能推迟考试各环节时间,报考人员自报名之日起需时刻关注林甸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公告和信息,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四)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辅导培训班。
(五)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存在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考条件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六)按照现行防疫要求,考生在参加笔试加分确认、笔试、现场资格确认、面试前,均须提交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采样时间为准),接受“龙江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查验及体温测量,“龙江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及体温测量(体温<37.3℃)合格者,方可参加相关考试环节。笔试当天进入考场前须提交《2022年林甸县卫生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考生健康情况承诺书》1份(附件5)。考前14天内有发热、咳嗽、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入场时须提供24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核酸检测阴性证明;7天内有低、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或由未调整风险区域但发生本土疫情的县(市、区、旗)抵返庆人员,以及目的地为我市的入境人员不得参加本次考试。其他异常情况,由现场卫生防疫人员进行健康评估后,决定是否允许其参加考试。考生进出考点时应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核验时短暂摘下口罩),注意保持安全距离。考生候考时需佩戴口罩,笔试时全程佩戴口罩,面试时应摘下口罩。有关疫情防控具体要求根据疫情变化进行相应调整的,或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及时在林甸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dian.gov.cn)上发布相关公告,请报考人员予以关注。凡有考生不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状况、逃避防疫措施等情形,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如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本公告由林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林甸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公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459-3327635、0459-3320020
疫情防控政策咨询电话:0459-3317221
技术支持电话:0459-4675999
附件1:2022年林甸县卫生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2022年林甸县卫生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场资格确认表.xls
附件4:2022年林甸县卫生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5:2022年林甸县卫生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考生健康情况承诺书.doc
林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林甸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7月26日
- 2024年黑龙江大庆师范学院招聘教师53人公告 2024-10-12
- 2024年黑龙江大庆市林甸县公安局招聘辅警24人公告 2024-09-30
- 2024年黑龙江大庆师范学院招聘管理和教辅岗位人员公告 2024-09-27
- 2024年黑龙江大庆市红岗区机关事业单位人才引进10人公告 2024-09-25
- 2024年黑龙江大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4-09-20